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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征收空屋税定了:市议会通过

Thu Jun 30 2016 11:11:21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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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哥华市议会昨日通过动议,令职员研究市府自行推出空屋税的详细计划。不过,市府房屋规划师承认,如何辨认空屋是最大的难处。

  市议会同意,无论最后是否得到省府的支持,温哥华市府都会用自己的办法推出空屋税。但市府房屋规划师伯克(Matthew Bourke)解释,最大的难处是如何辨别一个房子是否空屋。

  他说,其中一个办法,是要求业主自行申报,市府则透过查核及举报来监管。

  这样的制度下,市府会要求业主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是自住或出租,而自住证明包括驾照上的地址或业主自住补助(homeowner grant)收据等;假如是出租的,则需要提供租约证明。

  根据职员构思,上述两项以外的所有房屋都必须缴纳空屋税。

  伯克又说,职员还需要拟定可豁免空屋税的条件,例如:房子在装修中;房子在等候各类批文;房子即将出售或出租;业主患病需要接受医疗照料,或业主因工作或旅游不在;房子被用作短期出租;房子是业主的第二个物业,业主会偶尔使用。

  伯克说,职员必须就这些可豁免条款逐条研究可行性。

  他说,职员的目标,是制订一项针对空屋的税项,既公平又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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