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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须知:经纪要求业主填写物业披露声明

Tue Mar 29 2016 17:13:35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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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披露声明」(Property Disclosure Statement)是本省地产经纪在与业主签署房屋销售合约时,会主动向业主提供,并建议业主如实填写的一份文件。大温地产局指出,目前并无任何本省法律,要求业主必须填写该声明,但通过由经纪经手的房屋销售个案,经纪会请业主填写该声明,并作为买卖合约的一部分。

  该声明将房屋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例如有无使用石棉作为隔绝物、有无未经允许的出租套间、有无未取得许可的翻新,又或是有其他人有使用权等。

  其他需要回答的问题还包括?是否知道房屋地底有储油槽?房屋墙壁,地库有无湿气或是有水?是否曾种植大麻,或制造非法药物?

  此外,业主还须答覆,是否知道的物业曾被列入古迹保护区,或计划被列入古迹保护区或是依《古迹保护法》或市府法规,房屋有古迹价值?

  如果房屋是分契式柏文单位,则业主还需要提供例如泊车及贮物间,对出租及租客养宠物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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