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App 已上线
点我下载

伤残人士车位可毋须竖牌(图)

Sun Sep 20 2015 09:35:47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cover
图片
士嘉堡一间公共图书馆一个伤残人士车位前,亦未见有竖牌提醒司机。(明报记者摄)

【明报专讯】停车场上常见到专门划给持有伤残人士许可证人士使用的车位,最近一名未持有许可证的司机,占用了万锦市府划定的伤残人士车位而吃罚单,但该司机以车位未有竖立相关附例牌,及地上划上的油漆界不清为由,拒付罚款,最终还告上安省上诉法院,但其上诉被驳回。

法庭文件指出,上诉人是保罗(Brian Paul)。上诉法院的判词指出,他在未持有伤残人士许可证下,占用了万锦市内专门划给伤残人士的车位,接了罚单后却不服。

他向安省法院兴讼,要求撤销万锦市府取缔人员向他发出的罚单,其所持理由是他停泊的车位,并未有竖牌列明市府相关的附例。

原审法官判他败诉,但他不服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法院法官肯克尔(Kenkel)日前在其判词内指出,万锦市附例列明任何人士在未有伤残人士许可证下,不能占用伤残人士的车位。

此外,按照高速公路交通法例的第11章,列明对使用伤残人士车位的使用要求,法例并不需要市府一定竖立有关附例的油漆牌,只建议市府最好有竖牌提醒司机。

法官认为,原审法官在审案过程中并未有何错误,因此駇回了上诉。




分享到微信: 分享
【郑重声明】温哥华天空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 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谢谢!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