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在看报纸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大大的头条,顿时惊了,还有这样的操作?
国语打个招呼怎么就被解雇了呢!?↓
于是立刻找来了相关的文件↓
仔细阅读了之后,发现,张女士并没有那么冤,因为是事情其实是这个样子的:
张女士从2015年3月起,就在渥太华某知名连锁商场的香奈儿(Chanel)柜台里工作了。
在当年12月9日举行了“个人表现讨论会”(“PDD会议”)之后,张女士收到了一封警告信。该信中指出了一些与她的表现有关的问题,并告知她,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纠正,商场方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纪律措施,包括解雇。
但是会议之后,张女士的表现依然没有变好,所以公司在2016年1月解雇了她。
于是张女士就对原雇主提起了诉讼,申辩内容包括张女士被解聘时已经怀孕的消息。
所以张女士究竟存在一些什么工作上的问题呢?
让小编带着大家来看看这个至关重要的个人表现讨论会里的内容吧:
要求同事帮忙代刷上班卡,她再调整自己的时间,使得她实际的工作时间不被显示出来,她曾因为这件事受到过辅导。
在判断客人的国籍时有失当的地方,有时候会向并非中国大陆人士发出国语欢迎词;有时候还会为了追逐顾客在商场里乱转,尽管她只是在香奈儿柜台工作。
当着顾客的面和同事讨论销售事宜,数次违反公司规定打算向顾客销售商品,还向同事说,这些顾客是她的。
公司规定,销售员需要将客户的联系方式和讨论要点等记载到发给每个人的记录本中。但是张女士并没有这样做。除此之外,其他的工作职责她也没有完成,比如检查每日数据,取出存货,整理等。
经常迟到早退;打算将另一位同事的销售成果据为己有;和同事之间的竞争白热化。
这么看来,张女士的问题真是挺多的,每一条都挺致命。
至于一开始的怀孕,人权委员会发现,在那次讨论会上,张女士提到过自己怀孕的事,部门管理层对此的反应则很积极,告诉她和人事部门联系,了解产假等相关问题。
换言之,也不存在歧视孕妇或者因为别人怀孕了就解雇这一说...
最后的结果是,人权委员会经过审议,并没有发现百货公司方面有违反人权的地方,所以驳回了张女士的申诉。
虽然张女士使用国语来和所有亚裔顾客交流,虽然不妥,但是并不涉及歧视,而且公司也规定了第一次和顾客见面要使用英语和法语打招呼。
所以最后,张女士的申诉自然是被驳回了。
最后,小编觉得,还是好好上班吧,不要不好好干活,被开除了,理亏还想着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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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新聞!你當所有人白痴!我曾經在相的公司工作過,他们要求流利国粵語
- [185] (2019-02-10 1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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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问候应该用英语或法语。
- [131] (2019-02-12 07: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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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过,因为我觉得那员工看不起我
- [159] (2019-02-10 15: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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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在操作嗎?這些大公司員工有密碼進入開工,有録像的!
- [168] (2019-02-10 17:04:27)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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