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最高法院裁定,一名富商向其私人助理转移数百万加元的行为并非赠与,助理及其家人用这些钱购买的房产应归其所有。
Douglas Alfred Beckman起诉其前雇员Karen May Vinci,声称他在2020年至2022年4月期间给予文奇的510万加元并非赠与。他辩称,即使法院认定这些款项是赠与,也是由于Vinci对他施加了“不正当影响”。
Vinci 提起反诉,声称这些款项是赠予,并进一步声称她被错误地解雇,而且Beckman还性侵了她。
上周,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丽莎·J·汉密尔顿 (Lisa J. Hamilton) 做出裁决,基本支持Beckman的诉求,下令将基洛纳的四处房产的至少一部分过户到Beckman名下。
这起案件表面看像是一段“你情我愿”的关系:富商对女助理心生爱慕,不断示好,还出手大方资助她和家人买房置业,总金额高达510万加元。然而,法院的判决却完全否定了“赠与”的说法,并将这笔巨额资金几乎全部判回给雇主。
事情始于2017年末。当时,Beckman正经历人生低谷:与伴侣分手、公司上市压力巨大,同时还受到亨廷顿舞蹈症影响,身体和认知能力逐渐下降。在朋友建议下,他雇佣了助理Vinci。但两人的关系很快超出普通雇佣范畴,频繁一起吃饭、旅行,甚至共同度假。Beckman逐渐对Vinci产生强烈依赖和情感,反复表达爱意,而疾病也可能放大了他的执念和情绪波动。
尽管身边多名同事和朋友提醒Vinci,Beckman因病“非常脆弱”,建议她保持界限、不要接受贵重礼物,但她并未采纳这些建议。反而从2020年起,资金往来愈发频繁。Beckman先后提供资金,帮助Vinci本人、她的子女及母亲在多个城市购置房产,并承担装修费用,总额超过510万加元。
Vinci一直坚持这些钱是“赠与”,而Beckman最初则称是“贷款”。法院首先否定了“贷款”说法,因为双方没有任何书面协议,也没有还款行为。但法院同时指出,这并不意味着资金自动构成赠与。根据加拿大法律,在这种情况下,默认推定为“信托关系”,也就是说,收款人必须证明这些钱确实是对方自愿赠与。
关键问题在于,Vinci未能提供足够证据。她既没有取得正式的赠与文件,也无法解释为何不让对方签署。更重要的是,她的前夫曾建议她这样做,甚至已经起草好文件,但她始终没有让Beckman签字。法官认为,这很可能是因为她清楚,一旦对方认真审视文件,就可能拒绝或寻求法律意见,从而阻止资金转移。
此外,法院还认定存在“不当影响力”。Beckman因疾病处于脆弱状态,而Vinci在生活中与他高度亲密,具备影响其决策的条件。她不仅接受巨额资金,还刻意向公司人员隐瞒这些交易,并无视多次警告。更有证据显示,她曾向朋友表示,计划工作几年后实现经济独立。这些都强化了法院判断:她利用了对方的依赖与弱势地位。
至于Vinci提出的反诉——包括无故解雇和性骚扰——法院部分采纳。确实存在一次越界行为,Beckman曾在度假时闯入她房间并有不当举动。法院因此判给她1.5万加元赔偿。但与此同时,也认定她被解雇是合理的,因为她严重违反了作为助理的忠诚义务。
最终判决非常明确:Vinci及其家人通过这些资金购置的大部分房产权益必须归还给Beckman;已经出售的房产也需追溯资金流向,并偿还相应款项及收益。换句话说,她原本以为改变人生的财富,最终基本被全部追回。
这起案件的核心提醒在于:即使表面是“自愿给钱”,在法律上也未必成立为赠与。一旦涉及不对等关系、脆弱状态或潜在操控,法院会更加严格审查,甚至推翻表面的“你情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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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了?
- [8] (2026-04-16 09: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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