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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国籍法过审!得到皇家御准!

Sun Nov 23 2025 19:41:17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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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修复加拿大违宪的血统公民权规则的“Lost Canadians”(“失落的加拿大人”)相关立法已在周三通过参议院审议,并在周四下午获得皇家御准! 

“Lost Canadians” 指的是那些出生在加拿大境外、父母也是出生在国外的加拿大人的群体。

2009 年,联邦政府修改法律,规定在国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只能在孩子出生于加拿大的情况下,将公民身份传给下一代。但在 2023 年 12 月被安省高等法院裁定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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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立法提议,只要父母在孩子出生或被收养前在加拿大累计居住三年,出生于国外的人可以在第一代之后继续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萨斯喀彻温省参议员 David Arnot 认为,该法案在公民身份传递方面对 “intercountry adoptees”(跨国收养儿童)不公平——这些指的是由加拿大父母收养、在加拿大长大,但出生在其他国家的儿童。如果这些孩子长大后在加拿大境外生孩子,他们的孩子将不会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

Arnot 说,法案使用了“international adoption(国际收养)”这一广泛术语,其中可能包含 intercountry adoptees(跨国收养儿童)。他指出,这些孩子在收养完成前必须经历严苛的移民流程。

Arnot 表示,这些程序包括省级和地区政府的批准、反贩运审查、原籍国批准、联邦国籍审查等多项程序。

他说:“intercountry adoptees 必须与 domestic adoptees(加拿大本土收养儿童)得到同等对待。这是《海牙公约》的要求——跨国收养儿童必须与本土收养儿童享有相同的权利与待遇。”

“换句话说,由于本土收养儿童没有 ‘substantial connection test(实质联系测试)’,跨国收养儿童也不应该有。”

Arnot 没有尝试修改该法案,因为法院已设定执行期限为 1 月 20 日,但他敦促移民部长未来应对此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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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面临《宪章》挑战

移民律师 Sujit Choudhry 与 Maureen Silcoff 已受跨国收养者委托,准备就可能违反《权利与自由宪章》第 15 条(禁止歧视)提出挑战,主张他们不应与本土收养儿童受到不同待遇。

Choudhry 表示,潜在权利侵害出现在那些通过父母申请而获得 Canadian citizenship by grant(国籍授予)的国际收养儿童身上。

他说:“问题在于,这些跨国收养儿童若成年后在国外生活,并且孩子出生在国外,就必须通过 ‘substantial connection test’,而本土收养儿童无需满足这一测试。”

“这构成了《宪章》第 15 条禁止的歧视,也与加拿大的国际条约义务不符。”

安省自由党议员 Nate Erskine-Smith 和 B.C. 新民主党议员 Jenny Kwan 曾试图提出修正案以进一步明确收养规则,但均未成功。 

在法案仍在下议院阶段时,保守党与魁北克集团的移民委员会成员试图修改法案,要求父母在加拿大累计三年的时间必须发生在连续五年内。

但这一修正被自由党与新民主党议员撤销后,法案才被送至参议院。

魁北克保守党参议员 Leo Housakos 试图在参议院恢复该修正案,但遭到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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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

     a 这个“普法”文章写的有水平,不清不楚模棱两可。新法案是允许这 - 依然一头雾水。 [9] (2025-11-24 05:47:56)
这个“普法”文章写的有水平,不清不楚模棱两可。新法案是允许这样的人获得国籍,还是禁止?看到最后

     a 这些白左最爱出来显清纯,装孙子 - 已经成了加拿大最大祸害 [13] (2025-11-24 09: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