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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加拿大多填了这张卡 小心最高罚$5万

Sat Oct 19 2019 11:11:05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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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大选临近,国家选举局提醒选民,千万不要重复投票,更不能以非公民身份去投票,因为这是违法的!重复投票,虚报公民身份投票,都严重触犯了加拿大选举法,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可能被最高判5年、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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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CTV报道,阿省男子Paul Gabriel近日接到了加拿大选举局寄出的投票卡,但他并不是加拿大公民,因此是不可以进行投票、参与选举的。

Paul家住阿省Beiseker镇,他和妻子是在今年10月初收到的选民信息卡,但妻子是加拿大公民,Paul是英国公民,虽然他在加拿大居住了19年,但却并不是加拿大公民,此前也从未收到过选民卡。

Paul说,自己当时也很奇怪,为什么自己的名字会出现在名单上,可能是因为税务局(CRA)出错,把自己的名字和地址误报给了选举局。根据《加拿大选举法》,只有加拿大公民可以合法参加联邦大选的投票,非公民登记或企图投票都是违法的。

然而,在投票时却是另一番景象,任何人都可以凭投票卡和驾照等证件,并不需要出示公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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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加拿大选举局发言人LeanneNyirfa表示,“接到错误的选民信息卡并不违法,但是如果你不是加拿大公民,却去投票,就违法了。”

选举局称,全国选民登记册一直都在持续更新中,估计准确率是93%。

今年5月,选举局曾表示,从登记册上删除的非加拿大公民有103,000人。稍后,数字修正为85,000人,其中74,000人从登记册上删除,另外11,000人确认是加拿大公民。

现在,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获权向选举局提供永久居民和外国人的信息,这意味着在2019年联邦大选之后,选举局能够将其数据与IRCC的数据进行交叉审核,以确定是否有非加拿大人进行了投票。

选举局强调,非加拿大公民不应该出现在选民名单上,如果发现有人违反《加拿大选举法》,可能遭到最多5万元罚款,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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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4月省选时,有一名男子重复投票,成为该省省上首个违法的案例。

当事人名叫Kevin Cenina,和妻子以及三个女儿居住在是阿省Brooks镇,他接到一封违反《选举法》的谴责信,选举局明确表示了违法投票将要承担的后果。但Cenina却表示,这是一个无心的错误,他在接受星报采访时说:“我没有隐藏什么意图,即使我投票两次,对我有什么好处吗?”

据悉,Cenina是在2008年时从菲律宾移民来加拿大,并在去年成为加拿大公民。他在牛肉包装厂工作,也经营汽车制造业务他说:“加拿大给了我太多机会。当我使用我的权利去做事,成为社区的一部分时,我感到非常兴奋。”但或许成为加国新公民太过激动,因此他在首次投票时小心投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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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省选预先投票日开始,当时Cenina尚未注册为选民,他来到镇上的投票站现场注册并投票。但一周后的选举日到来时,他发现自己的名字列在另一个投票站的选民名单上。

他坦言当时并没有感到太奇怪,因为他认为加拿大的选举可能与他的祖国菲律宾的选举类似,在菲律宾通常在同一时间为多个政府举行选举,所以他又前往投票站进行二次投票。

但Cenina说,当自己看到投票卡上的名字都很熟悉时,就意识到自己可能犯了大错,他立即在现场告诉一名官员自己的情况,他们说会转报给选举局办公室。

选举局高级调查经理凯伊(Steve Kaye)表示,选举局这一次不会严厉惩罚这个不小心的加拿大新公民,他的情况和故意进行多次投票的案例是不同的。

过去几次联邦大选或是各省省选,都曾发生涉嫌多次投票和不符资格却投票的案例,这些涉及伪造文书和虚假陈述的控诉,最终若被判罪,依加拿大选举法,最高会判5万元罚款和最多5年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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