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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年感情不敌几月加拿大老外:女人变心咋那么快

    和老婆有12年的感情了(恋爱、婚姻各6年),开始是她追我,对我也很好。 这些年我对她更是毫无保留的爱。特别是3年前移民后,我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家内外大事小事都不用她操心。 来加拿大后,我很快找到专业工作,她去年毕业后,也找到自己专业的工作。我们的婚姻生活直到两个月前都还看不出有什么大问题,偶尔因为小事吵架,都是我让步和好。 唯一的现在回想起来,就是最近半年,她的手机不让我随便看了。两个月前,公司派她回国出差三周,临走,因为我嘱咐她回国注意带好身上的证件,而引发争吵。三周她出差期间我们交流很少。 5月初,她回来后,我发现了她手机里和一个老外男同事的超长、暧昧微信聊天记录,同时,发现她邮箱里,那个老外男同事发给她的情书,什么“I care you so much”啊“I want you”啊之类。 而后,她提出分手,我也一气之下搬了出去。她和这个男同事的关系也迅速升温。我曾威胁要去她单位告他俩。她咨询律师后,告诉我,她不违法。并且给她公司老板和HR提前打好招呼,告诉我如果我去单位,公司就报警。 我最终没去她单位。她始终不承认我们分手和这个老外男同事有关,咬死就说是我们的婚姻问题:我不够浪漫,不care她的一些小细节之类。 我想象过找人暴打一顿那个男的,但我没付诸行动,我知道,根源还是我老婆。一切都像一场梦,12年了,直到两个月前,我们都还非常恩爱,一起出去度假...女人,变心咋那么快?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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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视角中的加拿大生活方式

    夏日,又到了BBQ季节,周末好友相聚。聊天时说到了母亲到多伦多后的活动,有多伦多警察局和华咨处的联欢,和华裔帅哥警察站在一块,老妈妈笑容灿烂,腰杆笔直,微信发回国内人人称赞;有参加中文电视台的慈善义演,见识了华人社团的热情和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见的大山;参观了白求恩故居,深切缅怀了这位支援过中国人民抗日事业的国际友人等等,生活丰富多彩,每日微信洋洋洒洒飘洋过海。 有一老乡抿了口酒,说:那是你们的热闹,其实大部分华人活得都那么精彩吗?你能看到有多少打拼了十几年还是只能挣四五万,住合租房的? 我一下子沉默了。 回头想:那些移民十几年,还在租房住的移民需要同情或帮助吗?也许这是他们的生活选择呢?又或者移民十几年后,无房,一年只有四五万的人就真的生活不如意吗?我们每个人都无法窥视别人生活的真相,自然也无从谈同情,赞美,或批评。 说到底,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只是活在自己的生活里,也只有这样,才算是生活的真相。 所以,收起我那小小而可笑的悲悯之心。谁又知道谁的快乐更多呢?你觉得人家生活可怜,还想帮助人家,说不定人家瞧着你活得怪累的。你的视角不同,看到的风景就不一样。 换个角度说,每一位移民,都有各自的特长,混的好或不好,世俗的标准只能是个参考。但,你是否积极努力,并敢于战胜困难应当算是一个能通用的标准。认识一位家长,老公是开石料加工厂的,每天业务忙得很。人家学历不高,就是肯吃苦,肯干活。生活得一样美美哒。 我记得我初来时,就看到一事。一著名大学毕业的博士自杀了,我吓得扪心自问:这样高学历都活不下去,我能活多久?没曾想十年了,还在加拿大喘着气。当然,世俗的标准里,我活得并不算好,但扪心自问:我满意加拿大吗?我喜欢在这里的生活方式吗?我喜欢!我乐意! 移民加拿大,各有各的活路。谁又敢说住一千万大房子的人成天欢笑没有忧愁呢?谁又能说租房住的人家就一定愁眉苦脸以泪洗面呢?不管住在哪,不管做什么,也不管到底能挣多少钱,内心是正能量的,就算是阳光的人生吧。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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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移民入籍配额增加 居住时长需谨慎

    联邦 移民、难民及公民入籍部宣布,将会加快加人申请外籍配偶入籍的审批程序,把今年的批准配额增加25%至62,000个,以回应不少申请者埋怨轮候时间太长的问题,并解决部门内大量积压的申请个案。   移民部亦已于本月宣布,优先处理在6月13日前收到的“简单”(straightforward)个案,涉及已经身在加国境内的申请人及其外籍配偶。   声明提及移民部将会向境内申请者发出电邮或信件,要求他们在指定限期内提供一切所需文件,以便当局尽速处理。所谓“简单”个案没有清楚定义,但移民部发言人卡伦(Nancy Caron)解释,“简单”个案通常是指申请个案没有潜在欺诈成分。   卡伦又表示,移民部能否加速审批申请,亦取决于申请者是否及时配合要求。   目前外籍配偶来加的境内申请,处理时间长达26个月不等,而在境外申请的轮候时间从12个月至26个月,视乎办理申请的地区。截至本月1日为止,移民部积压的境内申请个案约达34,000宗,境外申请的积压个案则有约48,500宗。   一个华裔女移民因为无法证明两度前往美国均属即日来回,被公民法官以居住时间不足为由,拒绝她的入籍申请。当事人以公民法官的衡量标准有欠公允,裁决也不公平,向联邦法庭提出司法复核,但被法官以原审的公民法官理据充足驳回上诉。   据法庭文件显示,当事人在2008年与投资移民的父母一起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但双亲其后未有入籍便返回原居地。当事人则留在加国读书至2011年底,计划到外地工作和升学;并同时申请成为公民。   法例规定,永久居民申请入籍,必须在4年内最少有3年时间居住在加国境内,亦即1,095天。由于当事人移民前大约一年已经在加拿大,她递交申请时声称已居住了1,096天,较法定要求多出一天。一移民部官员约见当事人时,关注到她曾经出境却未有申报,于是转交公民法官进行聆讯。   公民法官发现,当事人曾两次到美国皆没有申报。当事人与移民部官员面谈时声称,曾经去美国13日参加亲戚的婚礼,移民部官员计算之下,认为当事人的居留时间较法例规定少5天。当事人在见公民法官时又说,英文并非她母语,加上紧张,所以讲错日期。出席结婚的离境日期已经在一填报申请表上。不过,公民法官并不接纳她的讲法,认为当事人在以英文授课的大学取得学士和硕士学位,不会犯这种错误。   曾任公民法官的加拿大顺达集团执行总裁江文珊表示,目前极少公民法官会以“质量”作为入籍标准,申请人必须居住足够时间。约10年前有入籍申请是依据“质量”,但现时基本上没有人能够借此而获得通过,以生活重心在加拿大取得公民资格早已行不通。   江文珊说:“无论是申请入籍或枫叶卡都绝对不要说谎。加拿大进出境都有纪录。美国和很多国家采用电子档案,不一定会在护照上盖章。加拿大政府可以很快便取得外国的出入境纪录,香港的出入境纪录只需要3天,索取中国的出入境纪录以往较困难,但现时知悉在北京和上海等大城市机场的出入境纪录很容易取得。”   移民部官员会利用入籍申请人考笔试的时间查看护照上的盖章,如果发现有任何盖章未在申请文件上列出,申请人必定会被法官问话。届时便可能要提交很多文件,证明申请人是真正住在加拿大。她说,计算出境时间很烦琐,但有经验的人,一眼便可以看出递交文件上计算的时间,与护照上的盖章是否有矛盾。   江文珊提醒申请人,护照上的每一个印章都必须算清楚,将进和出的印章成对计算。计算这些印章相当复杂,需要花很多时间和功夫,也要很小心。申请人也可以使用移民部网页上的计算机计算。有时候会出现只有入境的印章,但某些国家或地区在出境时未有盖章。申请人便必须记清楚确实的日期。更不要心有侥幸,不填报没有盖章的行程,因为很容易便会被查出来。最稳妥的方法是将每一次离境的日期记录下来。   根据法例,提供居住证明的责任在申请人身上。公民入籍的网页上也明确指出,如果出境去美国是当天往返,无需扣除日数,但必须如实申报,并且能够出示当天来回的证明。她说,移民部未必相信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但起码已经尽最大努力提供证明。申请入籍的法定居留时间,也不要只是超出规定几天,最好多出一段时间以防有疏漏或意外情况出现。   她指出,即使是公民法官批准后,移民部官员也有权复查,如果察觉有问题,也可以要求重新审核。因此,公民法官在审批时会相当谨慎。   移民部亦已于本月宣布,优先处理在6月13日前收到的“简单”(straightforward)个案,涉及已经身在加国境内的申请人及其外籍配偶。   声明提及移民部将会向境内申请者发出电邮或信件,要求他们在指定限期内提供一切所需文件,以便当局尽速处理。所谓“简单”个案没有清楚定义,但移民部发言人卡伦(Nancy Caron)解释,“简单”个案通常是指申请个案没有潜在欺诈成分。   卡伦又表示,移民部能否加速审批申请,亦取决于申请者是否及时配合要求。   目前外籍配偶来加的境内申请,处理时间长达26个月不等,而在境外申请的轮候时间从12个月至26个月,视乎办理申请的地区。截至本月1日为止,移民部积压的境内申请个案约达34,000宗,境外申请的积压个案则有约48,500宗。   一个华裔女移民因为无法证明两度前往美国均属即日来回,被公民法官以居住时间不足为由,拒绝她的入籍申请。当事人以公民法官的衡量标准有欠公允,裁决也不公平,向联邦法庭提出司法复核,但被法官以原审的公民法官理据充足驳回上诉。   据法庭文件显示,当事人在2008年与投资移民的父母一起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但双亲其后未有入籍便返回原居地。当事人则留在加国读书至2011年底,计划到外地工作和升学;并同时申请成为公民。   法例规定,永久居民申请入籍,必须在4年内最少有3年时间居住在加国境内,亦即1,095天。由于当事人移民前大约一年已经在加拿大,她递交申请时声称已居住了1,096天,较法定要求多出一天。一移民部官员约见当事人时,关注到她曾经出境却未有申报,于是转交公民法官进行聆讯。   公民法官发现,当事人曾两次到美国皆没有申报。当事人与移民部官员面谈时声称,曾经去美国13日参加亲戚的婚礼,移民部官员计算之下,认为当事人的居留时间较法例规定少5天。当事人在见公民法官时又说,英文并非她母语,加上紧张,所以讲错日期。出席结婚的离境日期已经在一填报申请表上。不过,公民法官并不接纳她的讲法,认为当事人在以英文授课的大学取得学士和硕士学位,不会犯这种错误。   曾任公民法官的加拿大顺达集团执行总裁江文珊表示,目前极少公民法官会以“质量”作为入籍标准,申请人必须居住足够时间。约10年前有入籍申请是依据“质量”,但现时基本上没有人能够借此而获得通过,以生活重心在加拿大取得公民资格早已行不通。   江文珊说:“无论是申请入籍或枫叶卡都绝对不要说谎。加拿大进出境都有纪录。美国和很多国家采用电子档案,不一定会在护照上盖章。加拿大政府可以很快便取得外国的出入境纪录,香港的出入境纪录只需要3天,索取中国的出入境纪录以往较困难,但现时知悉在北京和上海等大城市机场的出入境纪录很容易取得。”   移民部官员会利用入籍申请人考笔试的时间查看护照上的盖章,如果发现有任何盖章未在申请文件上列出,申请人必定会被法官问话。届时便可能要提交很多文件,证明申请人是真正住在加拿大。她说,计算出境时间很烦琐,但有经验的人,一眼便可以看出递交文件上计算的时间,与护照上的盖章是否有矛盾。   江文珊提醒申请人,护照上的每一个印章都必须算清楚,将进和出的印章成对计算。计算这些印章相当复杂,需要花很多时间和功夫,也要很小心。申请人也可以使用移民部网页上的计算机计算。有时候会出现只有入境的印章,但某些国家或地区在出境时未有盖章。申请人便必须记清楚确实的日期。更不要心有侥幸,不填报没有盖章的行程,因为很容易便会被查出来。最稳妥的方法是将每一次离境的日期记录下来。   根据法例,提供居住证明的责任在申请人身上。公民入籍的网页上也明确指出,如果出境去美国是当天往返,无需扣除日数,但必须如实申报,并且能够出示当天来回的证明。她说,移民部未必相信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但起码已经尽最大努力提供证明。申请入籍的法定居留时间,也不要只是超出规定几天,最好多出一段时间以防有疏漏或意外情况出现。   她指出,即使是公民法官批准后,移民部官员也有权复查,如果察觉有问题,也可以要求重新审核。因此,公民法官在审批时会相当谨慎。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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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华裔入籍被拒:两度赴美未申报 当日来回缺证明

    一个华裔女 移民因为无法证明两度前往美国均属当日来回,被公民法官以居住时间不足为由拒绝入籍申请。当事人向联邦法庭提出司法复核,但被驳回上诉。   据法庭相关文件显示,当事人2008年与投资移民的父母一起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但双亲其后没有入籍便返回原居地。当事人则留在加拿大读书至2011年底,计划到外地工作和升学;并同时申请成为公民。   法例规定,永久居民申请入籍,必须在4年内最少有3年共1095天居住在加拿大境内。   当事人递交申请时声称已居住了1,096天,较法律规定多出一天。当事人与移民部官员面谈时,移民部询问她曾经2次出境为什么没有申报?当事人称,曾经去美国参加亲戚的婚礼,移民部官员计算之下,认为当事人的居留时间较法例规定少5天。于是转交公民法官进行聆讯。   据当事人声称,她分别在2008年和2010年两次出境到美国,均是当天往返,但她未能向公民法官提出任何证明文件。当事人在见公民法官时又说,英文并非她母语,加上紧张,所以讲错日期。不过,公民法官并不接纳她的讲法,认为当事人在以英文授课的大学取得学士和硕士学位,不会犯这种错误。   公民法官指出,当事人同时也没有银行月结单、信用卡账单、汽车保险、手提电话或医疗单据,证明她本人是居住在加拿大。   联邦法官在裁决时表示,当事人指公民法官的裁决不合理是全无依据的。由于当事人曾两次出境到美国,又缺乏文件证明是即日往返,令当事人申报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又没有证明文件支持当事人声称即日来回的说法,公民法官基于无法确定申请人的实际居留日数,因而裁定当事人未达法定日期。联邦法官指出,公民法官的裁决是一个明智的决定,所以驳回当事人的司法复核申请。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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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解计算方法 加拿大一年6000人失去枫叶卡

    加拿大枫叶卡每5年须续领1次,持证者续领时须在5年内在加国住满至少2年。但很多移民误解居加期的计算方法,导致因没有效枫叶卡而无法进入加拿大,并失去永久居民资格,估计这类移民人数每年多达5,000至6,000人。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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