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App 已上线
点我下载

涉贪9400万元 通缉令2号疑犯遣返

Mon May 11 2015 09:35:27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cover
在中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5月9日被遣返回国。
 
这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也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
 
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
 
李华波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人民币,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案件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
 

图片

5月9日,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经过不懈努力,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
 
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
 
中国人员海外作证追赃首例
 
李华波案件是中新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中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第一宗案例。
 
中国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李华波被遣返回国再次证明“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绝不是一句空话。中国将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司法执法合作,统筹国内外资源,坚决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


分享到微信: 分享
【郑重声明】温哥华天空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 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谢谢!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