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欢观看网络直播,由此也催生出很多网红,有些网红直播卖货的确获得了不错的收入,也正因为如此,不少人觉得这个行业收入很高,但实际上也许并非大家想的那么美好,所以入行之前,还是要谨慎一些。
一名35岁的女子想做主播成网红,她签了一个公司,没想到直播第1个月才赚了几百块钱,第2个月赚了2000多块钱,她提出解约,可公司说,解约要赔偿200万。事情究竟是怎样的经过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做网络主播第一个月才赚了700块钱
张女士是辽宁人,今年35岁,之前,她是做服装导购工作的,几个月之前,她来到了杭州,看到某家公司招聘网络主播,主要工作是在平台上卖女装,张女士考虑到自己有服装导购经验,而且感觉网红很赚钱,就来到这家公司应聘,可没想到入职之后的两个月,生活拮据,情况并不像张女士想的那么乐观。

在杭州,张女士租房子每个月要1600元钱,再加上生活费、交通费等,每个月几乎都是负债过日子,所以张女士提出跟公司解约,但没想到公司告诉张女士说,解约必须付200万的违约金。张女士觉得这个金额实在是太高了,随后她找到记者求助,希望记者能帮忙协调。

律师给出答复
张女士跟记者说,她是新人主播,粉丝特别少,所以成交量也比较低,提成拿的很少,她觉得公司给的扶持不够,另外也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个行业,现在十分后悔做主播。张女士还拿出了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上面写着,期限是5年,如果因为甲方个人原因要解除合同的话,必须支付200万的违约金。

记者和张女士一起来到了这家公司,办公室有一位工作人员,他说自己是助理,会把张女士的要求转达给负责人。记者用张女士的手机拨打负责人的电话,但被对方拒听。

记者就有关的情况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虽然合同上写需要200万的违约金,但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把违约金的数额调低,一般来说,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直接损失的30%,而且有关损失的金额还需要损失方举证,要是拿不出证明的话,法院会酌情确定赔偿金额。

虽然这个合同条款有些不合理,但既然双方签订了合同,多数情况下,还是要按照合同来履行,纵然张女士遇到的情况有些特殊,但在这个问题上,张女士还是要吃亏的,多多少少要赔偿公司一些损失。在这里提醒各位,有些行业并不像大家想的那么光鲜,背后不仅要有辛勤的付出和劳动,还可能有大家想不到的内幕,所以入任何行业之前都要考虑清楚,仔细了解一下情况,看看到底适不适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