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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坐了32年冤狱 8旬翁求赔1400万

Mon Nov 09 2015 10:59:28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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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冤狱坐了32年牢的菲列(Romeo Phillion),在疾病缠身数年後,於2日与世长辞,享年约80岁。

  曾帮助菲列讨回清白的冤狱平反後援组织说,菲列上周日突感不适,延至本周一即告不治。

  在检察机构和警方施压下,菲列1971年承认1967年刺死一名渥太华消防队员,在判刑後菲列很快翻供,不承认自己是凶手。他在狱中度过32个年头後,在2003年才获保释,等待上诉审判。

  安省上诉法院2009年3月推翻他的谋杀罪名,下令重审。检察机构最终以此案时日久远为由,撤销对菲列的控罪。菲列则认为司法和警政机构造成他蒙受32年冤狱,为加拿大坐冤狱时间最长的案例,在2012年提出诉讼和求偿。

  他指控安省司法厅(Attorney General of Ontario)、渥太华警政委员会(Ottawa Police Services Board )以及两名警员,对制造他的冤狱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据此要求这些机构及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并索赔1400万元。菲列在诉状中指控审判中存在恶意疏忽行为,明知他不在犯罪现场,仍操纵证人恶意指控,导致他含冤入狱。

  2013年5月安省高等法院驳回他的1400万元冤狱赔偿诉讼。主审此案的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弗兰克裁决,上诉法院的裁决已经确认检察机构和警方在此案中没有任何过失,过去这麽多年後,一些关键证人已不在世,不可能就检察机构和警方当年的行动进行公平审判,「如果准许再举行法庭审判,实属滥用司法程序。」

  安省上诉法院则推翻安省高等法院上述判决,上诉法院2009年下令重审菲列谋杀案的裁决,没有说菲列无权对检察机构和警方提出民事诉讼,而且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弗兰克说的「过去这麽多年」也不合理,时间久远不能怪菲列。

  健康状况日下的菲列最终还是不敌「时间久远」,马拉松式的官司没有打完,他的人生便已走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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