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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新郎不甘揶揄推撞 挑机男伤脑获偿55万

Mon Oct 05 2015 11:25:08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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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扣铁链球 穿粉红女装 酒吧门口 舌战变喋血
 
卑诗省东南部因弗米尔镇(Invermere),5年前发生一宗告别王老五婚前庆祝派对(Bachelor Party)演变成暴力伤人事件,导致当年19岁的受害人脑部永久创伤。卑诗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尽管受害人也须要为自己遭到攻击而负上部分责任,不过把他推倒在地上受伤的准新郎,仍要向受害人赔偿逾55万元。
 
事件发生于2010年7月31日凌晨2时许,当晚较早前,案中受害人鲁宾逊(Joshua Robinson)和准新郎特纳(Leelund Turner),各自与一班友人在镇上的百威酒吧(Bud's Bar)饮酒消遣,特纳更是与兄弟及好友在该酒吧举行告别王老五婚前派对,鲁宾逊则与自己一众朋友喝酒。
 
各自消遣 酒吧外偶遇起纷争
 
到酒吧打烊时分,两批酒客同时离开,这时特纳除了穿上女性衣物,包括粉红色紧身裤、蕾丝恤衫和羽毛披肩,脚上还扣上一个32磅重的铁球链。
 
当鲁宾逊在街上看到特纳的「奇装异服」时,即上前嘲笑特纳,又向特纳表示「你的人生已经结束」。特纳初时并不太在意,还表示自己向往婚姻生活。
 
 
 
留医一月 脑伤需要长期治疗

不过,鲁宾逊与特纳的舌战愈演愈烈,最后特纳突然出手猛力推倒鲁宾逊,导致鲁宾逊头部撞地并且昏迷多日,住院留医一个月才出院,而他的脑部损伤须接受长期治疗。

卑诗高院法官西格森(Jon Sigurdson)宣判时表示,鲁宾逊挑衅行为固然不当,因此要负30%责任,但身材比受害人高大许多的特纳,出手伤人,仍须负上疏忽之责。

官指挑衅者也得负3成责任

西格森最终裁定,以79万元为起点计算,特纳须赔5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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