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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伙男友杀父母与弟 12岁服刑 将期满升大学

Fri Aug 21 2015 10:44:39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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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12岁时伙同男友杀害家人﹐服刑9年后﹐刑期将于明春届满。她周四离自由再近一步﹐获法庭批准取消平日宵禁令﹐为「真实世界的真实生活」做准备。
 
事主现在21岁﹐但依据《青少年刑事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她的身分不得披露。她与当时的男友斯坦克(Jeremy Steinke)﹐同被裁定谋杀罪名成立。两人涉于2006年4月﹐在梅迪辛哈特(Medicine Hat)家中谋杀女子的父母及8岁弟弟﹐仅因为父母反对她与大她多岁的男子交往。
 
她被判青少年刑期10年﹐将于2016年5月7日届满。法官周四取消她的非周末宵禁令。早前一次庭审中﹐她的周末宵禁已被取消。
 
对她刑期的最终复核﹐预定在2016年4月﹐她获释前一个月举行。
 
她的律师贝亚克(图,Katherin Beyak)在法庭外面说﹕「刑期最后阶段﹐她将在社会中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我们将能看出﹐这个刑罚是否达到其目的﹐亦即她再度融入社会﹐协助她在真实世界过着真实生活。」
 
法庭获悉﹐在卡加利透过视像出庭的年轻女事主﹐在她的改过自新过程中取得进展﹐再犯机率极度低微。
 
她现在住在卡加利﹐获得大学录取。
 
她的刑罚是12至14岁少年犯的最高量刑﹐包括4年在精神病院?4年半在社区接受有条件监督。
 
她的前男友斯坦克犯案时23岁﹐他被判监终身﹐25年没有机会假释。
 
检控官指出﹐女子和斯坦克串谋一项计划﹐谋杀自己的父母﹐因为他们不喜欢其男友年龄大10岁。
 
斯坦克在法庭上承认﹐他潜入这家人寓所﹐刺杀女方父母。但他辩称﹐他没有预谋杀人。斯坦克始终坚称﹐女事主亲手杀死她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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