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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追债到大温 向华裔夫妇追讨2000万

Tue Jan 03 2017 10:40:19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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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山东省一名男子早前入禀BC最高法院,向本地一对华裔夫妇追讨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的欠款,折合加币约390万元。原诉人的入禀状中指该对夫妇涉嫌串谋,妻子担当借款人,将借款投资在加拿大后,却把部分物业转移到丈夫名下,以逃避追债,要求本省法庭下令把他们在加国的资产,连本带利偿还欠款。

  入禀状在去年11月底递交,原诉人王祖辉(Zuhui Wang,译音)是山东的一名商人,2005年在中国结识与讼人余军(Jun Yu,译音)和其夫王文龙(Wenlong Wang,译音),两年后,与讼人夫妇两人透过投资移民移居加拿大。

  入禀状说,在2007年至2011年间,王、余夫妇曾多次向王祖辉借钱,但皆能够按时归还,因此双方建立了互信以及朋友关系。在2011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余军先后18次向原诉人借钱,总金额高达2040万元人民币,即加币约390万元,每次借钱时,余军都有签署借据。

  入禀状指,部分的借款用于投资余军的农业生意,亦有部分用作缴交其丈夫王文龙名下物业的银行贷款。

  入禀状说,王文龙曾经利用借回来的钱购入西温一间豪宅,而该豪宅在去年11月已经被王文龙"处理"(disposed of),目的是逃避原诉人追讨欠款。

  入禀状又指,王文龙在中国并没有工作,根本没有购买物业的能力,他只是接收从妻子转移过来的资产,不合理地变得富裕。

  原诉人声称曾多次要求王、余夫妇二人还钱,但一直未获对方理会。直至2015年7月,余军曾以打手指模的方式签署一份中文的承诺书(Certificate of Undertaking),包括承诺会将在中国青岛的物业加按来还钱,可是原诉人一直没收到还款。

  约在两个月后,原诉人终在中国入禀法庭,要求就双方的金钱纠纷进行民事仲裁,并与余军的代表律师达成了还款协议,可是余军最后只偿还了小部分欠款,即83.9万元人民币。

  去年5月,中国法院颁布执行令,强制将余军的财产变卖还债,可是余军在中国的资产并不足以偿还全额欠款。

  入禀状指控余军和王文龙多年来将资产转移到BC省以逃避原诉人追讨,导致原诉人蒙受损失和伤害,并认为王、余夫妇在卑诗省的资产应用作偿还债务。

  入禀状要求BC最高法院颁令,余军和王文龙夫妇要向原诉人偿还借贷余款,即大约1950万元人民币,并且需要额外支付年利率24%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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