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周重要法案的生效,使得更多人获得加拿大公民资格的途径变得更加容易。
在11月20日获得皇家批准后,C-3法案,即《公民法修正案》,于12月15日正式生效。这项被称为“失落的加拿大人”立法的新法将加拿大的血统公民资格扩展到了第一代以外。
移民、难民与公民事务部长莱娜·梅特利奇·迪亚布表示:“这些对公民法的修改反映了如今加拿大家庭的生活状况。许多加拿大人选择出国留学、旅行了解其他文化,或因家庭或个人原因而迁移,但他们依然与我们的国家有着重要的联系。”
新法律将自动赋予那些如果没有第一代限制而如今应为公民的人士公民身份。
第一代限制规定,出生在国外且父母同样在国外出生或被收养的加拿大父母的子女,无法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
根据C-3法案,出生或在国外被收养的加拿大父母可以将公民身份传递给在2025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或被收养在国外的孩子,只要他们与加拿大有重要联系。这一联系通过在孩子出生或被收养前,至少在加拿大实际居住1095天(即三年)来证明。

2023年,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第一代限制“违宪”,但将这一声明的执行推迟至2025年11月20日。
随着C-3法案的全面实施,加拿大移民、难民与公民事务部(IRCC)现在承认新的合格公民,并正在应用新的公民身份传递规则。
联邦政府表示,1947年出台的第一部《加拿大公民法》包含了一些“现已过时”的法律,导致许多人失去公民身份或根本未能获得。这些人被称为“失落的加拿大人”。
2009年和2015年,立法变更使大部分“失落的加拿大人”恢复或获得了公民身份,约有2万人因此成为了公民并获得了证书。
然而,2009年引入的第一代限制导致在1977年2月15日至198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在国外的某些个人在28岁时失去或未能获得公民身份。
失落的加拿大人成员唐·查普曼表示:“通过更新公民法以反映现代加拿大家庭的全球流动性,联邦政府使得获得公民身份的途径更加公平合理。”

根据IRCC,如果您是根据新法律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人,您可以申请获得公民身份的证明。
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被在国外出生或收养的加拿大父母收养的孩子可以申请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如果您是在2025年12月15日或之后出生或被收养于一位同样在国外出生或收养的加拿大父母,那在申请公民身份证明或者申请收养孩子公民身份时,必须证明您的加拿大父母在加拿大居住了三年。
最后,那些根据新法律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的人,如果之前没有公民身份,现在想要放弃公民身份,可以通过简化的放弃程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