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App 已上线
点我下载

17度持中国护照返华经商 被撤难民身分

Thu May 14 2015 22:08:05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cover

  于1990年在加拿大取得难民身分的一个中国籍男子,迟迟未有申请入加籍,反而17度持中国护照返回中国和香港结婚及经商,之后返加曾因刑事罪坐监,最终被取消难民身分。他不服上诉但已被法院驳回。

 

  据联邦法院文件显示,案中男子李森(Peter Sum Li,译音),于1990年获难民身分,两年后成为永久居民。2013年,联邦公共安全部向移民及难民局(IRB)申请,终止李森的难民保护及难民身分。

 

  文件显示,联邦公安部指李森在获加国难民身分后,还重新申请中国护照,并17度前往中国结婚经商。此外,李森甚至在2000到2004年长住中国,在无法持枫叶卡返回加国下,还曾接受加国驻香港签证官面谈,最终持旅行文件回加。

  2004年8月,回到加国的李森又因生产、进口及加工受管制物品,而被判坐监逾2年。IRB据此认为,他赴中国并非经商,而最终取消了他的难民身分。李森不服,还指加驻香港签证官同意发给他旅行文件,移民部后来又发给他枫叶卡,都说明这些问题早就解决,随后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

  被裁「较需要中国领事保护」

  联邦法院安省法官奥瑞利(James O'Reilly)在判决书裁定,李森既然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逾20年,但迟迟未申请入籍,除了赴中国香港之外,还曾赴美国、委内瑞拉以及泰国等地旅行,在不断持中国护照赴国外旅行下,显然较需要中国领事保护,而非加国提供的难民保护,最终裁定驳回李森上诉,并同意IRB取消他难民身分的决定。

 

 



分享到微信: 分享
【郑重声明】温哥华天空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 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谢谢!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