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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色情案犯仅判九年 控方上诉终遭驳回

Sun Mar 17 2019 18:48:55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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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名39岁的皮尔区日托中心员工因制作儿童色情片入狱九年。在安大略上诉法庭中,法官Robert Sharpe拒绝了控方提出的15年量刑请求,并表示9年徒刑已经足够惩罚这名男子的罪恶,并且能够达到威慑他人犯案的作用。

  对于量刑,Sharpe法官还表示,更长时间的刑期实际上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在对这名罪犯家中搜查时,警方发现了大量令人感到不适的儿童色情片。这些儿童色情片当中的受害者都仅仅是两到三岁的女童。

 

  这名被称作SC的嫌犯选择承认犯下八起性侵、八起制作儿童色情、持有儿童色情的罪行。据罪犯交代,他趁女童睡觉时,触摸并拍摄她们的性器官。随后并脱下裤子,对女童实施性侵。在承认这些罪行后,SC还写下了书面道歉信,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悔悟。

  他坦白称,自己对儿童有一种不健康的变态欲望,他对儿童色情片感到痴迷。这使得他开始对拍摄更多的儿童色情影像感到兴奋。

  据称,SC一直与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在案发前,曾在多家日托所上班。

  在去年三月,初审法院裁定SC有罪,并处以九年监禁,当时的法官Donald McLeod表示,这样的罪行对受害儿童的家长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当时,控方就对量刑感到不满。他们认为法官的量刑过轻,并要求法官考虑15年的刑期,检控官Lisa Joyal认为,初审法官过分强调了一些减刑的因素。

  不过,在上诉法院当中,法庭裁决称初审法官的判断没有不妥。在上诉法庭的裁决当中,法官认为,虽然这样的罪行可以被赋予很长的刑期。但初审法官在裁决上考量了罪犯的情况,以及适用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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