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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资料:每年在美逗留逾120天需纳税

Sun Jun 26 2016 10:40:51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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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货车准备穿越安省温莎市横跨加、珀瞅境的大使桥(Ambassador Bridge)。  (加新社)

(渥太华25日加新社电)加拿大货车司机担心,政府将采取的边境保安新措施,可能与美国法律有冲突,从而为他们带来麻烦,或影响其收入。

自由党政府最近引入立法,与美国当局加强合作,交换跨越加、珀瞅境者信息。新系统涉及交换从陆路入境人士的信息,一方的入境资讯,便可当作从另一方的出境资料。

加拿大货车运输联会(Canadian Trucking Alliance)希望获得保证,美国当局不会使用这些资料作为依据,指加拿大司机在美国逗留时间太长,因徵税目的可以视为美国居民。

联会主席布拉德利(David Bradley)致函公安部长葛代尔(Ralph Goodale)说:「这可能造成部分货车司机脱离该行业,形成潜在的跨境货运人手短缺。在加拿大,货车司机短缺本已是长期现象。」

加新社依照《资料索取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获得布拉德利去年11月撰写的信件。他指出,按照美国税务部(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的「 实质居住测试」(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若某人每年在美国逗留超过120天,便需要就其全球收入在美国纳税。

他说,若某人在任何12个月期间,在美国逗留超过180天,便会因违法逗留,面临制裁。

加拿大货车运输联会代表15万名雇员。它说,一个大问题是,一个24小时的区间内,在美国逗留任何一段,都可能计算为一天。

布拉德利在采访中说:「若去美国几分钟卸货,然后回来,便算作一天,这便会有问题。因而,这涉及解读问题。我们需要澄清。」

布拉德利说,新系统意味著,对担心超过时间门槛的加拿大司机,在路线规划上需要多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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