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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良民证”加国不认 汽车技师移民案重审

Mon Apr 25 2016 11:09:48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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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亚裔的汽车技师透过联邦移民部的「快速通道」申请移民时,向加拿大移民部提供了一份由原居地警方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但负责审核的移民官认为,出具该证明的部门虽是当地警方,但并非移民部所要求的另外一个部门,因此拒绝该技师的申请。申请人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法官认为申请人出现差错是因为移民部没有给出详细和具体的要求,因此判定该申请由另一位移民官来再次审核。

  这位名叫多兰(Ramil Fernandez Doron)的菲律宾裔移民申请人,在递交移民申请时,附带上了一份由菲律宾国家警察委员会(National Police Commission,NPC)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但他并不知道,加拿大移民部所要求的证明,必须是由国家调查局(Nation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NBI)发出的。

  负责审核多兰的移民申请的移民官认为,申请文件不符合标准,因此否决了多兰的申请。

  多兰提出上诉,联邦法院的法官在聆讯时注意到,虽然移民部向多兰发信要求,申请人必须按申请文件清单(checklist)的要求来准备所有文件,但是在这封信中,并未明确指出,申请人所获取的菲律宾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是由NBI来出具。

  信中只是提供了一个网页的连接,而网页上才提到有关要求。

  而在其后的聆讯中也显示,申请人虽然大概浏览过这些网页,却没有注意到这项要求,只是注意到这些证明不能用邮件方式寄给移民部。

  法官们认为,移民部未有给申请人以足够明确的指示,而申请人提供了错误的文件,移民官就认为文件不符而否决,这样的做法不公平。

  因此法官判定,该申请人的申请应交由另一位移民官再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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