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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新法颁布:年满18岁心智正常才可申请

Fri Apr 15 2016 09:48:09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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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政府周四引入医助死亡新法,对加拿大人申请医疗协助结束生命,设定严格限制。包括限定事主需是年满18岁的成年人,具正常心智能力,患有严重与无法治,的病症或伤残,还有强制的15天冷却期。

  联邦政府坚称,那是兼顾各方权益的最佳折衷方案,但论者抨击,新法极为狭隘和局限。

  长久期待的法案也设定防范措施,保护弱势国民,但它未有采纳国会特别委员会一些最具争拗的建议,包括安乐死权益延伸至「成熟未成年」群体与精神病患,允许退化性疾病患者预先提交申请。

  强调痛苦难忍预见死亡

  法案限定,承受「无法忍受痛苦」、且死亡能被「合理预见」的事主,才可申请医助死亡。

  司法部长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指出,政府面对紧张时间框架,要满足最高法院设定的6月6日最后期限。

  她并说,政府将对有争议的提案,进行进一步研究,未来可能修订法规。

  她指出,法案架构环绕多元观点与情况,但她亦承认,一些人不会满意。

  王州迪说,「我们相信这部法案是最佳手段,确保无法忍受痛苦折磨的濒亡病人,有权选择安详往生,同时保护弱势者。」

  法案的内容也包括,

  ●防止事主在「脆弱时刻」受人鼓励求死。

  ●包括15天强制「冷却期」(reflection period),确保人们不在确诊后做出仓卒决定。

  ●重申预防自杀的目标,鼓励全国各地「一致政策」。

  ●允许医生与执业护理师提供协助,不必面对刑事检控风险。

  此外,病人必须有资格获得加拿大公费医疗服务,此举排除美国人或其他外国人,前来加拿大寻求医助死亡的可能。

  卫生部长费普真(Jane Philpott)形容,这是加拿大「具历史意义的一天」。她又说,政府将会有配套策略,改善宁养护理(palliative care)。

  她说,法案亦有保障医护人员良心的权利。

  但「死有尊严」(Dying With Dignity)团体即时出声,谴责法案太狭窄,太多限制。团体医疗顾问贝尔兹医生(Dr. Brett Belchetz)指摘政府,罔顾国会特别委员会的报告中,一些涉及提前同意与成熟未成年人的重要建议。

  他也批评说,「合理预见」死亡,是「模煳与歧视」的用词。

  卑诗公民自由协会严抨

  卑诗公民自由协会(British Columbia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抨击说,新法背叛卡特(Kay Carter)。正是卡特的个案,大力促成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决,推翻医助死亡禁令。

  该协会指出,按照自由党的新法案,89岁的卡特将无资格安乐死,因为她未面对迫在眉睫的死亡,但她患有颈椎管收窄症(Spinal Stenosis),令她遭受「极度痛苦的身心折磨」。

  卡特2010年前往瑞士,获医生协助了结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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