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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黄世惠证词 被判归还投资者310万

Sat Jun 15 2019 08:36:38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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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证监会律师则表示,涉及投资项目架构的法律意见,无法解释黄世惠本人的诈骗行为,即黄世惠曾经直接向投资者讲明,他们的资金用于投资项目,但实际上,大部分资金被黄世惠据为己有。

黄世惠也表示,由于Cascade是由他全资拥有的私人公司,有关投资也是私人投资,因此出售Cascade股份获得的金钱,就是他的金钱,因此不存在侵吞公款问题。
对此,卑诗证监会回应指,本省的证券法例并非只适用于上市公司,也适用于任何发股的注册或非注册公司。因此,不同意对方的辩词。
上诉去年12月遭法院驳回
证监会去年8月公布,永久禁止黄世惠及他控制的3间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相关的活动,同时向黄世惠及加拿大马努分别判以450万元及100万元行政处罚,以及归还约310万元给投资者。
另外,黄世惠需辞去董事及高级职员职位、永久禁止从事交易或买卖证券、不得参与与投资者有关的活动等。
证监会当时指,黄世惠于2006年经卑诗保险议会(Insurance Council of B.C.)注册了加拿大马努公司,但未按照卑诗省《证券法》(Securities Act)规定在证监会注册。
未按卑诗规定注册证监会
自该公司成立以来,黄世惠一直担任该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直至2010年3月辞职,但他仍实际控制该公司以及银行账户。
此外,黄世惠还是两间数字公司的董事及高级职员,这两间公司分别于2009和2011年成立,其中0905701 B.C. Ltd.公司于2015年8月解散。两间公司皆未在证监会注册。
黄世惠一直否认欺诈指控,他与加拿大马努公司其后就证监会的裁决向卑诗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卑诗上诉法院去年12月驳回黄世惠就证监会裁定他诈骗投资者,及永久禁止他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一案提出的上诉申请。
上诉法院法官指,代表自己出庭的黄世惠未能证明卑诗证监会的裁决犯有法律错误,法庭不会复核已经被证实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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