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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会局资料 温哥华“困难户”减少

Fri Nov 14 2014 14:22:57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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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哥华都会局引用人口普查资料,曾经就大温各市的楼房可负担性作出深入研究,不少政党的辩论,都是引用都会局相同来源的资料。根据都会局的数字,全温哥华市有253,380户居民,其中131,515户是租客,121,830户是业主。

 

  温哥华所有住户的收入中位数为47,299元;温哥华租客住户的收入中位数是34,872元。根据房屋「可负担性」以不超越总收入30%为标准计算,温哥华租户的每月支出不超过872元,才算是可负担。温哥华业主的收入中位数为66,087元。可负担程度的分水岭定于每月支出不高于1,652元。对于因为房价或租金太高,而被迫生活于面积太小或是条件欠佳居所的住户,都会局归类为「核心需要居所」住户(households in core housing need),并作出详细统计。

 

  根据2006年的人口普查,温哥华「核心需要居所」住户有47,580户,佔全市住户的21%。其中租客有35,160户,佔全市租客住户的30% 。而属于「核心需要居所」的业主有 12,420户,佔全市业主住户的11%。都会局对这一批「核心需要居所」住户作进一步分析,把房屋支出佔去总收入一半或以上的「核心需要居所」住户甄别出来,认为他们居所的处境困难。据2006年的统计,温市共有20,120这类住户,佔住户总数的9%;其中14,220户是租客,5,900户是业主。

  虽然问题存在,但都会局的数字也显示,属于「核心需要居所」的住户而房屋支出超过收入一半的「困难户」数字在1996年攀升至2.3万户之后,一直呈现下降趋势,2006年已经下降至2万户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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