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App 已上线
点我下载

警提醒让路紧急车辆 4小时发46告票

Fri Feb 06 2015 16:16:11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cover

省府今年初实施新例,规定驾驶人士遇到紧急救护或工程车辆时,须慢驶兼让路,但警方指仍有很多司机对新例视若无睹。

「减速及让路」新交通措施,自本年初实施以来已有个多月,但警方发现,遵守新条例的人并不多,有见及此,当局进一步加强执法,希望提高公众意识。两星期前,三角洲警方在南菲沙周边公路(South Fraser Perimeter Road)捉违例汽车,结果短短4小时内发出多达46张罚款告票。

警官斯渥卢(Acting Sgt. Sarah Swallow)认为,部分驾驶者根本不为意要为紧急救护车辆让路。「有些人专心一意开车,而没有留心车外四周情况,就算有紧急车辆驶近,也不知道要减速及让路」。

皇家骑警又发现,不少驾驶重型货车的司机,比一般人更明白新例的重要性,一旦遇上紧急车辆,他们往往都自动转入慢线。

以往,路上若出现警车或救护车,其他车辆都须停在一旁,根据新例,凡有闪灯的工程车、拖车甚至保育人员车辆驶近,市民也须慢驶并让路;在每小时80公里的车速限制区,须减慢至每小时70公里;在车速80公里以下区域,则须减慢至40公里。违例者除罚款173元,还须扣3分。



分享到微信: 分享
【郑重声明】温哥华天空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 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谢谢!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