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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疚读者归还30年前借的书 自罚100加元

Fri Jul 18 2014 16:25:55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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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乔治王子市的公共图书馆日前收到一本30年前由另一个图书馆借出的书,书中还夹了一个字条和一百加元。

 

  这位读者的姓名没有被透露。他在字条上解释说,《Camping and Woodcraft》这本书是他30年前从温哥华的Courtenay图书馆借的。他现在希望书归原馆,并附上加元一百元整作为过期罚款。

  如果以每天0.3加元的该图书馆现行罚款标准计算,一本书迟还30年的罚款为3285加元。但是公共图书馆一般都会为罚款设上限。

  乔治王子市图书馆的发言人说,尽管图书馆通常不会接受迟还这么久的书,但是他们赞赏这位读者的诚实,很高兴能为他把书和钱转交给Courtenay的同行。

  去年9月,一位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退休教授归还了一本47年前借的诗集。年代久远,他根本不记得这本书是不是他自己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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