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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摊东主打算自行张贴高买疑人图片,骑警呼吁须慎重其事。有大温华裔律师认为,如果商户确实拥有录像证据,可在不点名的情况下,在店内张贴疑犯照片,作出警告。此外,根据联邦政府已经通过、俗称为「金牛城法案」的法律(详另文),东主有权在保安协助下,留置涉嫌高买疑犯,再交警方处理。
或构成侵犯私隐权
列治文骑警发言人戴维森(Don Davidson),星期日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警方尚未接获事主报案,但若取得录像证据,一定会展开调查。戴维森说,如果报摊东主计划自行把疑犯照片张贴在网上或店内,以便警告疑犯,一定要非常慎重。他说:「我会建议商户先咨询律师,获得相关法律意见,否则自行张贴疑犯照片,或被控侵犯私隐权。」
戴维森建议,案中东主应立刻报案,以免让疑犯逍遥法外。他还表示,无法仅因个案而对治安是否恶化作出评论。
大温刑事律师李溢则对记者表示,商户有权在保安协助下,留置涉嫌高买疑犯,再交警方处理。但他又指出,「金牛城法案」中的这项公民拘捕新权力,只适用于当自己的合法财产遭到侵犯而警方无法到场时;不过市民也不要贸然自己擒贼。
李溢同时表示,如果商户拥有录像证据,确信自己拍得疑犯相貌,在咨询律师后,可在不点名疑人就是窃贼情况下,在店内张贴疑人照片,以此向疑人作出警告。李溢又指出:「就算被张贴照片人士不服并提告,东主可上庭向法官提交相关证据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