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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 大温女过马路被撞伤 谁的责任?- [94] (2025-10-30 12:30:43) (0) (0)一名行人在跑着过马路时被车撞伤,有摄录机拍下了事发过程,陪审团裁定行人须对事故负上90%责任。当案件提交到上诉法院审理时,法官推翻原审裁决,判涉事司机须负70%责任。审讯中对相关交通规则和法例的讨论,值得驾驶人士和行人参考。2019年5月19日,巴斯马迪安(Annahis Basmadjian)在西温哥华的海旁大道(Marine Drive)被撞伤送院。当时有一辆巴士在右线停下,让她过马路,但后面一辆pickup货车在左线越过巴士,结果撞倒了她。双方律师对受伤的纠纷同意庭外和解,庭审主要是研讯责任谁属的问题。被陪审团裁定要对事故负上90%责任的巴斯马吉安不服上诉,她认为陪审团的决定不合理,不但没有考虑到她作为行人拥有的“优先通行权”(Right of way),并且也没有考虑到司机违反了一项交通条例,该例规定,当有车辆为准备过马路的行人停车时,其他车辆不得从后超越该...... 点击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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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確有疏忽,但行人理應附上 50% 責任才合理。因為她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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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不按灯是最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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