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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买了个本那比楼花,要交楼了,跌了20万,可以不成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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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 (2026-05-16 13: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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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凑合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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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6-05-16 13: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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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成交,搞不好要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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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6-05-16 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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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不要定金按照当时合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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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6-05-16 15: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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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即使放弃定金,仍旧需按照合同处理。如果卖房商要,他们仍然可以向你追究他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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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6-05-16 15: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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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发展商可以起诉你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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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6-05-16 18: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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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太好了,炒房客可以歇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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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6-05-16 16: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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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一个无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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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26-05-16 18: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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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起码无房户不用担心房子每天都在跌钱,炒房的现在每天跟狗一样嗷嗷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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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26-05-17 0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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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建议成交。否则,定金损失,可能还要赔其他损失,比如,开发商减价售出,你还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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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6-05-16 16: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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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很多年后,又会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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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6-05-16 18: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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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看你能不能坚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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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26-05-18 01: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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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预售合同,从来都不是“后悔了就能不买”- [24] (2026-05-16 16:47:02) (2) (0)BC一对退休夫妇拒绝收房,结果被判赔14.4万:很多人以为能退房,最后却赔得更多……很多人买楼花时,都会有一种想法: 如果以后房子出了问题,或者市场跌了,大不了不买了,最多损失个定金。 但BC省最近这起真实案件,可能会彻底改变很多人的看法。 因为一对退休夫妇最后不仅没能成功“退房”,反而被法院判赔开发商14.4万加元。 事情发生在温哥华岛Sidney。 两年前,退休夫妇Jacinto Pereira和Evelyn Pereira签下一套预售公寓,价格大约80万加元,并支付了2.5万定金。 当时市场还不错,很多人都觉得房价会继续涨。 但谁也没想到,之后BC楼市开始降温。 而更麻烦的是,房子在交付阶段还不断出现问题。 最开始,夫妇俩第一次拒绝成交,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兑现部分承诺。 比如原本说好的露台扩建、凉棚、大屏幕电视等设施,都没有完成。 对于退休后的生活来说,这些东西其实不只是“装修”,而是他们想象中的生活方式。 法官后来甚至在判决书里写道: 如果他们早知道这些不会兑现,当初可能根本不会签合同。 后来双方又谈了一轮。 开发商承诺补做相关设施,还额外安装电动车充电桩。 于是,夫妇俩决定继续成交。 新的交房日期定在2025年7月。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结果就在正式交房前两天,又出事了。 一名清洁工突然发现外墙有潮湿问题。 随后,施工人员开始拆墙检查。 等夫妇俩最后验房时,眼前的场景把他们彻底吓到了。 墙上被切开了好几个洞。 里面能看到漏水痕迹。 还有一些他们认为像“霉菌”的东西。 第二天再去现场时,情况更夸张。 更多石膏板被拆掉。 其中一个卫生间甚至连马桶、洗手台和柜子都被搬走了。 对于一对准备退休入住新房的老人来说,这种画面确实很难让人安心。 他们当场决定: 不买了。 夫妇俩认为,这已经不是普通维修问题,而是房子根本不适合居住。 他们觉得开发商没有能力按合同交付一个“能住的家”。 于是第二次拒绝成交。 但问题来了。 他们以为自己是在“合理退房”,开发商却认为他们是在“违约毁约”。 双方最后闹上法庭。 而法院最终站在了开发商这边。 法官的意思其实很简单: 房子有问题,不代表买家就能直接退出合同。 那些没完成的露台、凉棚、大电视,法院认为确实属于开发商没履行完整承诺。 但正确做法应该是赔钱,而不是直接毁约。 法官甚至帮他们估算了价格: 这些东西加起来,大概值5800加元。 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减房价,但不能因此整套合同作废。 至于漏水和拆墙问题,法院认为,开发商已经在维修,而且问题还没严重到“无法居住”的程度。 这里有个很多人不知道的重点: 法律上,“不能居住”的标准其实非常高。 不是看到发霉、漏水、拆墙,就 automatically 可以退房。 最终,法院认定: 夫妇拒绝完成交易,属于违约。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才是真正让很多人后背发凉的部分。 开发商后来只能重新挂牌卖房。 但那时候市场已经跌了。 最后成交价格,比夫妇当年签约时低了很多。 于是开发商把这个差价,全部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最终金额: 14.4万加元。 不是2.5万定金。 而是14.4万。 这也是很多楼花买家最容易误判的地方。 很多人以为: 但现实是,一旦法院认定你违约,开发商是可以继续追讨损失的。 尤其在房价下跌的时候,这个数字可能会非常惊人。 这起案件,其实也给很多BC买家提了个醒。 楼花合同一旦签下,远没有很多人想象中那么容易退出。 哪怕房价跌了。 哪怕房子有一些问题。 只要问题还没严重到法律认定的“无法交付居住”,买家想全身而退,其实并不容易。 而真正危险的,往往不是房子本身。 而是很多人直到市场下跌时,才第一次意识到: 预售合同,从来都不是“后悔了就能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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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合同签了就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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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6-05-16 18: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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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花买家好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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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26-05-16 18: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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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仔细看你合同怎么约定的吧,也不是开发商想告就告。当然定金没有了是最基本的,这是炒房客必须要承担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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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26-05-16 18: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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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痛不如短痛-----再贴几万找个接盘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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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26-05-16 20: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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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损失,或成交亏损,只好自认倒霉了。买房时机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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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26-05-16 23: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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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炒楼花的吧?房价下跌现在才开始,明年你可能亏30万。前几年楼花炒手推高楼花价格,尤其是公寓。现在对这帮炒客也是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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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26-05-17 09: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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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covid之后不断加息,有人楼花的定金不要了, 觉得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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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26-05-17 10: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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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的房啥时买都不会亏,只要长期持有,就会盈利。至少算作养老的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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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6-05-18 10: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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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交在現在這個市場開發商可能會告你違約, 有錢就拿下來租出去,不動產就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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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26-05-18 17: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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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叫做不动产,破公寓年年涨的管理费和维修费那叫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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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6-05-18 1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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