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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夫私改遗嘱把温东房产赠教堂 77岁老妇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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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一名寡妇发现自己的亡夫修改了遗嘱,如果她去世或搬家,他在温哥华东区的房产份额将留给意大利一座有数百年历史的天主教堂,她要求法院更改遗嘱,因为她无力支付生活费用。

据当地媒体报道,77岁的莉莉安娜·加劳(Lilliana Garau)提起诉讼,将意大利撒丁岛(Sardinia)奥里斯塔诺大主教管区(Archdiocese of Oristano)列为被告,并要求法院宣布亡夫弗朗西斯科·加劳(Francesco Garau)的遗嘱没有提供“公正、充分和公平的条款”。

弗朗西斯科于2011年以72岁去世,这对夫妇结婚29年,膝下无子女。

提交给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的民事状指,两人在温哥华东区的房屋登记为“联合产权”(joint tenancy with a right of survivorship),2006年,弗朗西斯科在起草遗嘱时,在莉莉安娜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改为“按份共有”(Tenants in Common)。

更改后的遗嘱将他的一半房子遗赠给莉莉安娜,并规定当她去世或搬出房子时,他那一半权益将归总教区,即负责教堂的法人实体。

诉状称:“根据遗嘱,莉莉安娜只有免费继续住在配偶家里的权利。”

这对夫妇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订立镜像遗嘱(mirror wills),双方互惠互利,她原本期待着继承这栋估价220万元的房子,并成为他遗嘱的唯一受益人。

自从弗朗西斯科去世后,莉莉安娜就一直住在这栋房子里,靠他们联名账户里的钱生活,但仅凭她的退休金和房客的租金收入,“在经济上难以维持接连不断的开支”。

因为房屋修缮费、庭园绿化和地税“对莉莉安娜来说负担太重了”。

她健康状况良好,预计能活到90多岁。

教堂位于乡村,距离弗朗切斯科在意大利时居住的地方“相当远”。

弗朗西斯科把钱留给总教区的想法,源于他们2001年去意大利旅行并参加了Santa Maria di Terrana的庆祝活动。

此后,亲戚告诉莉莉安娜,到2021年,这座教堂所在地不再是一个活跃的教区,而是每年开放一次。

诉状指,弗朗西斯科透过改变遗嘱,“未能履行其供养长期配偶的道德义务”,并补充:“随着年龄的增长,莉莉安娜发现她的退休收入很少,而且需要大量的金钱来维持和支持生活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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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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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个月前
男人就不应该拥有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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