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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白克力- [116] (2024-10-03 23:38:31) (0) (0)努尔白克力 努尔白克力,男,维吾尔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乐人。曾长期在新疆工作。 2000年12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39岁晋升副部级。此后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46岁晋升正部级)等职。2014年12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部长级)、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党组书记。2018年9月21日,任上被查。经查,努尔白克力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要求他人无偿为其家人提供高级轿车、专用司机等服务,顶风违纪,多次违规接受高档宴请,收受巨额礼品、礼金;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努尔白克力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四个意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毫无顾忌、不知敬畏,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2019年3月16日,官宣“双开”。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利用担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推广产品、享受优惠政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910万余元。2019年12月2日,努尔白克力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努尔白克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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