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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關於申請EI的相關法律嗎? 

有人知道關於申請EI的相關法律嗎?

我原本是國際學生,持有工作簽證,從2010年十一月在公司開始上班 今年四月跟我老公結婚,提出申請PR,目前就是已經提交出申請的狀態 律師告訴我按照法律,我可以繼續工作直到我的PR結果出爐,因為我的工作簽證今年七月三十一日過期 去年底,我跟我經理詳細說過我的狀況,我的經理說沒問題,到時候把我提交申請PR的文件,copy一份,他拿去給公司的HR就好! 我就一路安心的上班直到這個月,我公司告訴我,沒有工作簽證就不能繼續工作! 我知道我的律師告訴過我,雖然法律讓我繼續工作直到PR結果出來,但是公司也有決定權讓不讓我留下! 所以,我知道後,就跑去Social insurance department 問我的情況可不可以領EI? 諮詢的小姐告訴我,應該是可以的,我要上網申請並且提供ROE (record of employment) 我打電話給我的HR,可是HR說,我已經要離開公司了,所以不可以拿ROE 又說,我不可以領EI,EI 是如果因為不可抗拒因素離開公司,才可以申請 我的問題是 1. HR可以不給我ROE嗎? 2. 我其實是可以繼續工作的,(按照法律來講),可是公司不願意讓我繼續工作,所以我的情況不是很像被lay off嗎? 那我應該可以領EI啊! 請知道的朋友,告訴我該怎麼做好嗎? 頓時間我就失去工作跟收入了
1 HR 必须给你ROE 这个是联邦法律, 2 他们答复你不能再工作, 有没有书面的,你可以要求书面的,要不你为什么离职,辞职,开除 还是什么 3 如果移民局可以让你继续工作, 你也要向移民局要求一个书面的答复 这个国家  口头会气  是不好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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