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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申請EI的問題 

有關申請EI的問題

我原本是國際學生,持有工作簽證,從2010年十一月在公司開始上班 今年四月跟我老公結婚,提出申請PR,目前就是已經提交出申請的狀態 律師告訴我按照法律,我可以繼續工作直到我的PR結果出爐,因為我的工作簽證今年七月三十一日過期 去年底,我跟我經理詳細說過我的狀況,我的經理說沒問題,到時候把我提交申請PR的文件,copy一份,他拿去給公司的HR就好! 我就一路安心的上班直到這個月,我公司告訴我,沒有工作簽證就不能繼續工作! 我知道我的律師告訴過我,雖然法律讓我繼續工作直到PR結果出來,但是公司也有決定權讓不讓我留下! 所以,我知道後,就跑去Social insurance department 問我的情況可不可以領EI? 諮詢的小姐告訴我,應該是可以的,我要上網申請並且提供ROE (record of employment) 我打電話給我的HR,可是HR說,我已經要離開公司了,所以不可以拿ROE 又說,我不可以領EI,EI 是如果因為不可抗拒因素離開公司,才可以申請 我的問題是 1. HR可以不給我ROE嗎? 2. 我其實是可以繼續工作的,(按照法律來講),可是公司不願意讓我繼續工作,所以我的情況不是很像被lay off嗎? 那我應該可以領EI啊! 請知道的朋友,告訴我該怎麼做好嗎? 頓時間我就失去工作跟收入了
我觉得你应该可以有ROE的。但取决于你公司是以什么方式来做你离开工作岗位的。理论上,没有理由就这么让你不工作而没有任何文书。 你最好看一下移民局那里对于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家庭团聚移民,在等候申请期间是否需要另外申请工作签证才能继续工作。 无论你是否是因为何种原因,只要不是你自己辞职,或者你本身与公司有雇佣合同并且合同到期了,都应该给你正式解雇通知,并且出具ROE。那只是你在那里工作的记录,至于你能不能申请到EI,那是你自己的事,他们不能找理由不给你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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