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资金出海”新规,将个人投资海外纳入监管,资金出海购房,炒股将被穿透式

- [70] () (0)  (0)

7月1日之后按照投资比例罚款,轻则罚款,重则坐牢。“面子投资”不能碰,比如“买俱乐部,酒店,豪宅,电影院”,这些投资均被叫停。如果国外建厂正规经营国家给予支持。买房产当包租公会被严格监管,


离岸公司投资海外,将采取穿透式监管和罚没。

中国境内主体(含居民个人)设立或控制离岸公司并进行境外投融资纳入了全面监管。投资活动需遵循商务、发改及外汇监管,强调资金来源合规、商业实质,严禁仅以信息遮蔽为目的的安排。 口径监管: 无论是直接对外投资还是通过离岸公司(BVI、开曼等)的间接投资,只要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个人控制,均属于监管范畴

主体认定: 境内企业及中国居民个人若以其持有的境内外企业权益、资产、收益等投入到境外,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都必须纳入合规链条。 


商业目的审查: 监管机构加强对离岸结构、信托、基金等“隐秘结构”的商业目的审查,防止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对外投资。

信息披露与穿透: 投资人必须依法披露离岸公司的最终权益持有人(UBO),加强反洗钱与国际税收合规。


对外投资卖血式交易不能碰,比如关键技术,重要专利,数据不能用于投资对外出售。

回复  
分享到微信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