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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铁道部付部长受贿一个冰箱,仅2000元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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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罗云光,河北徐水人。196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为齐齐哈尔机务段钳工。后历任遵义机务段长、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贵阳铁路中分局长。1982年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大专班。后任成都铁路局副局长、局长,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铁道部副部长。1990年5月,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案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1]
罗云光,男,河北省徐水县人,原系铁道部副部长。
罗云光受贿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检举揭发材料,于1990年2月26日立案侦查,同年6月28日侦查终结。
 

受贿事实

 
被告人罗云光在但任铁道部副部长期间,利用主管运输工作之便,于1988年1月和5月,先后两次收受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潘克明(另案处理)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000元、金戒指一枚(价值人民币465元);1988年9月,被告人罗云光收受郑州铁路局旅行综合服务公司副经理侯创国(另案处理)行贿的冰熊牌电冰箱一台(价值人民币2354元)。以上被告人罗云光收受贿赂的现金及实物折价共计人民币4819元。
上述事实,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在案佐证,被告人罗云光供认不讳,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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