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名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有了新进展。11月22日下午,该案在山东青岛市中级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上诉人刘鑫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江秋莲一方未出庭。 今年年初,青岛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刘鑫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刘鑫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本次开庭持续了约两个小时。据青岛中院,2022年2月16日该案二审第一次开庭后,上诉人刘鑫又向法院补充提交了部分证据,合议庭依法恢复法庭调查。 庭审结束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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