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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又一起,中石油高级经济师猥亵性侵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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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石油规划总院党员(高级经济师)岳某金在1997年至2004年期间长期多次猥亵性侵幼女——我的女儿小冉。

二、15年大学毕业前夕,女儿收到国外多所大学硕士研究生offer,在和父母的一次长谈中,她情绪愤怒地说出了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痛苦,她说她想离开这个地方,她痛恨这个地方,我们问她怎么回事,她说自己遭受过性侵。当时女儿心理恐惧没有能力说出性侵犯是谁,之后我们带她去北京等多地进行心理治疗,2017年5月,女儿才说出性侵者的名字。那时我才得知,性侵者竟然是熟人岳某金。

三、从2017年5月到2020年6月,三年多,我多次向中石油党组纪检组派驻组实名举报党员岳某金猥亵性侵幼女,并把县市省三级检察院对岳某金的猥亵性侵幼女的决定书和复查书送达中国石油党组纪检组,但时至今日未收到相关处理的回复。

近日我又联系了中石油党组纪检组派驻组,要求按照党纪做出处理。

四、2020年3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出具了《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综合现有证据,岳某金的行为符合刑法237条规定的猥亵儿童罪。且符合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规定的从重更要从严惩处情形中第1、4、5种情形,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猥亵不满12周岁的儿童,多次猥亵儿童,且猥亵行为间断性持续长达7年左右,造成被害人精神严重伤害,应该符合刑法第237条第二条规定的“其他恶劣情节”情形,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根据刑法第12条刑法溯及力的规定,我国刑法适用从旧从轻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的精神,从旧兼从轻原则同样适用于刑法修正案。刑法第237条第二条规定的“其他恶劣情节”情形,是2015年刑法修正(九)中增加的内容,根据从旧从轻原则,应该不适用于本案岳某金2004年及以前的犯罪行为。

综上,岳某金的行为符合猥亵儿童罪规定,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五、我的女儿现在已经被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重度抑郁发作,我作为父亲,如果有一天我女儿因为此事做了什么想不开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目前我们已经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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