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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社會的終极形態是消滅婚姻制度(一,二,三,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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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社會的終极形態是消滅婚姻制度(一)

 

 

男人与女人,是既互相依存,又互相斗爭的亦友亦敵的關系。

 

男女須要結合,方能生產後代,所以誰也离不開誰,必須互相依存,互相利用;但男女又是相對獨立的個體,有各自獨立不欲受他人支配的自由意志,因此互相結合的男女也必然互相沖突。

 

所以,男人与女人的關系,具體地說,就是婚姻之內的夫妻關系,既是朋友關系,也是敵對關系,是亦友亦敵的關系。

 

在漫長的夫妻生命中,在整個婚姻存在期內,大體而言,前期是短暫的朋友關系,而後期則是漫長的敵對關系。

 

任何人的婚姻,上至帝王將相,下至黎民百姓,大體均由這兩部分構成:短期的恩愛和長期的怨恨。

 

為什麼呢?沒有恩愛,當然就不會結合為夫妻;但一旦結合為夫妻,彼此的羈絆約束和自由意志的被壓抑也就開始惡化其恩愛,隨之恩愛結束,怨恨開始。古人說“始亂而終棄”,今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東方人開始納妾,西方人開始离婚,就是這個道理。

 

但是一般人,猶其是女人,是不明白這個道理的。她們的錯誤,就在於受情緒支配而排斥理性,夢想找到終生的伴侶,找到終生的Mr. Right。但所謂終生的Mr.Right,其實只存在於瓊瑤式的虛幻夢想之中,現實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經典作品中的經典愛情,比如羅米歐与朱麗葉,比如梁山伯与祝英臺,比如賈寶玉与林黛玉,比如蕉仲卿与劉蘭之(《孔雀東南飛》),按照今日愛情夢幻者的標準,應該夠得上Miss Right和Mr.Right了吧?可是我敢說,就算他們“有情人終成了眷屬”,生兒育女之後,她們的夫妻關系,未必比現實世界中“兩天一小吵,三兩一大吵,隔三差五還砸鍋摔碗,咒爹罵娘”的普通夫妻好。

 

什麼道理呢?

 

太理想化的結果,就是“期望也越高,則失望也越高,因之怨恨也越高”。

 

歐洲童話裏常寫“王子与公主”的浪漫愛情,結尾都千篇一律寫著:“從此他們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這樣的“幸福”之所以寫在童話裏,不正是因為現實中根本沒有嗎?

 

在現實中,“王子与公主的浪漫愛情”是怎樣的結局呢?

 

想想查爾斯与黛安娜吧!如果他們是极端的個例,那麼女王伊麗沙白和她的丈夫算不算?有新聞就批露說:女王与其丈夫已經數十年沒講過一句話了,除了皇家儀式和作秀,平常各過各的,互不搭理。

 

須知,查爾斯,黛安娜,伊麗莎白女王,菲律普親王,當年他們的戀愛故事可是家喻戶曉的“童話般的美麗愛情”呀!如果他們還不算Mr.Right和Miss Right,請問這個世界上還有誰更有資格算?

 

(未完待續)

 

軒轅伊尹雜論

人類社會的終极形態是消滅婚姻制度(二)

 

所以,在“男女平權”“男女平等”“獨立自由”的現代社會,絕大多數婚姻都不會是幸福的;所謂“幸福”的婚姻,要麼是“裝”給別人看,“秀”給國人瞧的,要麼只存在於瓊瑤式的童話裏。

 

典型的案例是,毛澤東一生提倡“男女平等”,可是到頭來,他自己的婚姻也被“男女平等”害了。很多傳記裏寫,毛澤東晚年想与江青离婚,可是以他的地位,他卻哀嘆“我不知道到哪裡起訴,也不知道是法官听我的還是我听法官的”。

 

雖然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婚姻最終埋葬了愛情,但是,不幸福的婚姻卻可以是“和諧”的,不幸福的家庭也可以是“美滿”的。

 

婚姻家庭“和諧”“美滿”的條件,只能是“男女不平等”,一方相對(不是絕對)服從另一方,要麼“女尊男卑”,要麼“男尊女卑”,要麼“妻管嚴”,要麼“大丈夫主義”,二者必居其一。

 

人類早期之母系社會,婚姻形態為“男卑女尊”,後期之父系社會,又變為“男尊女卑”。不管哪种形態,都“和諧”“美滿”了數千年上萬年。

 

在“男女平等”的現代婚姻家庭裏,“和諧”与“美滿”只能是“天方夜譚”。

 

“和諧”的標準是婚姻穩定,不中道而破裂,“美滿”的標準是家庭成員各安其位,各盡其責,男女有別,長幼有序,人丁興旺,子女成器,社會一代又一代延續。

 

“和諧”“美滿”的目標,就是婚姻成為社會的穩定劑,家庭成為社會的細胞,男女成為生育機器,而不是像今天這樣,剩女剩男,鳏寡孤獨,單親母親,家庭暴力成了“社會問題”,人口萎縮,社會老化,最終人類絕种消失。

 

是否“和諧”与“美滿”,与夫妻間的“愛情”是否仍然存在無關,而与彼此間的“忠信”和“責任”關係极大。

 

“愛情”“平等”可能是結婚前戀愛階段打情罵俏的玩意,但是,結婚後仍死追“愛情”不舍者,婚姻必將破裂;組建家庭生兒育女後仍堅持“自由”“平等”者,則家庭必將解體。

 

所以,對於正在戀愛,準備進入婚姻,籌劃組建家庭,打算生兒育女的“痴男怨女”們,需要明白的一點是:

 

“愛情”只是婚姻的催化劑,一旦男女雙方被“催化”而進入婚姻,“愛情”的功能也就完成了,從此往後,維持婚姻的靈丹是“忠信”,鞏固家庭的妙藥是“責任”,實現婚姻家庭功能的錦囊妙計是“添丁增口”。

 

因此,“愛情”的功能,有如偉哥。如果有人把偉哥當飯,頓頓吃,其後果會是什麼?

 

總而言之,統而言之,愛情,只是婚姻中的一個階段性現象,而不可能伴隨婚姻之終生。凡享受過這一階段者,便當一生滿足,而不可貪得無厭,自毀余生。

 

(未完待續)

 

軒轅伊尹雜論

人類社會的終极形態是消滅婚姻制度(三)

 

愛情只存在於婚姻之前,只是人類婚姻家庭生活之一個短暫階段而已。婚姻一旦建立,愛情之使命便告完成,其後漫長的婚姻長路,則須仁義禮智忠信孝悌以規導之;不者,兩性之戰爭,家庭之沖突,在所難免矣。

 

同理,婚姻制度之存在也只是人類歷史的一個階段性現象,其所以存在,是緣於人類經濟生活之需要。

 

早期人類過原始生活,与自然界所有其他動物一樣,吃了上頓沒下頓,沒有任何剩余財富之存儲,自然沒有經濟生活,因此那時可能在哺育後代期間存在一种臨時性家庭,但並不存在法律或社會意義上的婚姻制度。

 

如果我們觀察動物界的家庭社會關系,便可見養育後代的任務一旦結束,家庭隨之解體,夫妻便不再有共生共存的互相依賴的關系了。

 

早期原始人類的家庭關係壯態,很可能就是這樣的:它与自然界其他動物沒什麼兩樣。

 

後來人類學會采集植物果實或种子並加以儲存,有了剩餘財產和原始經濟生活,於是相對固定的母系婚姻才開始出現。在這一階段,女性采集效率比男性高,經濟地位優越於男性,因此這一階段的婚姻以女性為主,男性沒有地位,後代“知母而不知父”。

 

中國史書中夏商周三代乃至秦之開國始祖,大底皆受孕於天地玄鳥,無父而生,西方之聖母瑪麗亞也是“聖靈”感孕,無父而生,就是這一階段“知母而不知父”的原始母系群婚制度的反映。

 

再後來人類進入漁獵社會,農耕社會,工業社會,男性的體力優勢和理性優勢顯現出來,成為社會及家庭之主導者,女性處於從屬地位,於是人類進入父系婚姻制度,這就是我們今天見到的婚姻家庭狀態。

 

但是這种婚姻狀態給人類帶來的痛苦是巨大的:本來就是兩個互不相干且互不低頭的人,卻要終生綁捆在一起生活,行使共同權力,履行共同義務,承擔共同責任,沖突幾是無可避免的,和諧是可欲而不可求的。

 

聖人如孔夫子,蘇格拉底,移鼠(耶蘇,唐朝人翻譯),釋伽牟尼,也搞不和諧自己的夫妻關系,所以孔夫子抱怨:“唯女子与小人為難養也”,蘇格拉底自嘲:“雷霆之後,必有暴雨”,移鼠終身不婚,連老婆都不敢娶,放棄家庭,釋伽牟尼帶領兒子出家當和尚,以逃避婚姻家庭和他老婆的羈絆。

 

但中國的孔夫子和他的後學之徒比其他西方三位聖人及其門徒就是高明,他們發明並完善了一整套家庭倫理制度和社會禮儀規範,這就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三從四德”和“三綱五常”制度。這些倫理規範和禮儀制度,清楚地規定了男性和女性在家庭中和社會上的地位和行為規範,有效地緩和了家庭矛盾和夫妻沖突,使婚姻不致破裂,家庭得以維持,社會得以延續,數千年而不崩壞,在“西學東漸”之前,一直處於和諧運行的狀態之中。

 

(未完待續)

 

軒轅伊尹雜論

 

 

人類社會的終极形態是消滅婚姻制度(四)

 

 

《韓非子》裏說,“丈夫五十,好色不衰,婦人四十,顏色改前。以衰丑之婦人,事好色之丈夫,則危且殆矣。”這就是說,男女矛盾,兩性戰爭,不但有經濟社會的原因,更有男女自身生理結構差異和生理週期不諧調的內在矛盾。

 

為了緩解這种矛盾,伊斯蘭世界發明了“一夫多妻制”婚姻,儒家文明圈則發展出了“一妻多妾制”婚姻。這兩种婚姻制度的共同效果,就是讓女人在青春期与丈夫兩情相悅時生兒育女,完成人類自身的繁衍;而在女人更年期來臨男女沖突爆發後在家庭內部結束或減少夫妻的接触和互動,代之以“禮法”的形式讓“好色”的丈夫另覓新人或幼妾,繼續繁衍下一代,繼續人類再生產活動;而已過青春期,不再具有生殖能力的婦女則保持其正室和嫡妻之尊位,負責管理家庭,教育孩子之責任,是之為“相夫教之”,其成功典範則被譽為“賢妻良母”。

 

“綱常禮教”之規範,記載於《禮記》中,歷代“賢妻良母”之典範,則收錄於《列女傳》中。

 

有了《禮記》之規束和《列女傳》之示範,在上述婚姻制度下,即便夫妻之間愛情不再,憤怨累積,婚姻也不會破裂,家庭也不會解體。

 

於是,在“伊斯蘭法”和“儒教”的規範約束之下,夫妻就算不再有“愛情”,也能依据禮儀和職責,各安其份,各盡其責,共同供養教育下一代,於是世間鮮少孤兒寡母,社會杜絕單親媽媽,每個家庭成員,不論感情如何,其在家庭中之經濟責任和受撫養權力至少是有制度保證的。

 

由上可知,從男女生理週期之客觀差異和自然法則出發,伊斯蘭之一夫多妻制与儒家傳統之一夫一妻多妾制,其實是最穩定,最仁善,符合生命科學,最有利於人類繁衍及社會綿延發展,也最文明的婚姻家庭制度。

 

在歷史上,伊斯蘭教文明圈和儒教文明圈雖然科技落後,生產力低下,經濟窮困,曾屢遭西方基督文明圈和北方草原民族的屠戮,但最終都憑藉強大的繁殖力得以存活,發展,擴張,漫延,滲透,征服,同化其他發達先進的文明圈和种族,這一事實至少證明了這种婚姻制度的強大生命力和優越性。

 

(未完待續)

 

軒轅伊尹雜論

人類社會的終极型態是消滅婚姻制度(五)

 

東方古典文明標榜“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存天理,滅人欲”“公共利益至高無上”,其核心价值是犧牲個人利益,成就集體利益,犧牲部分“自我”,以与社會之“群我”相偕調。

表現在婚姻中,則家庭成員間是合作与依存關係。

 

西方現代文明標榜“個性解放”“個人自由”“私人利益神聖不可侵犯”,其核心价值是“私人利益至高無上”“他人即敵人”。表現在婚姻中,家庭成員間是契約合同關係,有利則烏合而聚,無利則鳥獸而散,大難臨頭則各奔方舟,有了矛盾則暴力相向,全然不知仁義禮智孝悌忠信友愛恭瑾為何物。

 

在這种所謂“西方現代文明”的熏烝下,不但社會成員之間,甚至連家庭成員之間也變得彼此自私自利自愛自戀,排斥家庭義務,反感婚姻責任,甚至推崇“換妻”,“一夜情”,“約炮”等等“有性而無愛”,“有情而無姻”,“有享受而無義務”,“有權利而無責任”的腐杇生活方式。

 

有的人排斥婚姻,但又想要娃娃,怎麼辦呢?西方人想出了無婚生育,於是“人工授精”風彌天下,“試管嬰兒”滿地亂跑,“捐精男神出鬼沒,單親媽遍地開花”的末世景象。

 

然而這些“玩法”畢竟太花錢了,除了“物質富裕,精神貧窮”,“富可敵國,孤苦伶仃”的“精神貴族”們玩得起之外,一般的芸芸眾生只能臨淵而羡漁,望梅而止渴,畫餅而充飢……這些人又如何“玩”呢?Vansky的一篇網文給出了答案,叫做“搭夥生娃”。

 

何謂“搭夥生娃”?

 

該文解釋,就是“互相沒有關系,互相沒有愛情,互相沒有牽掛,互不承擔義務,互不履行責任,既不結為婚姻,也不組建家庭”的兩個無關男女,為了共同的“造人”目標,走到一起,住到一起,睡到一起,搭伴生娃,雖不互為夫妻,但共為娃娃父母。

 

說起這种“搭伴生娃”的人類繁殖模式,其實古已有之。

 

最典型的就是古代斯巴達的生育模式。為了提高人口質量和軍隊戰斗力,這個國家實行全民軍事化,男女兩性並不結為婚姻,組成家庭,而是分住男營和女營。到了生育年齡和發情期,則由長老院根據優种優生原則挑選匹配,猶如今日之畜牲界為其牲口配种。所生產之嬰兒,亦首先由長老們進行嚴格體檢,強壯健康者留存,羸弱病殘者用安樂死辦法“處理”掉。

 

中國的太平天國以西洋宗教為國教,施行的也是這种無婚姻無家庭,男女均以國為家,以兵營為家,優優達配,優生優育的制度。

 

因為沒有家的拖累,沒有夫妻矛盾的“內耗”,這兩种制度都表現出了卓越的軍事優勢和人口質量,前者將希臘打了個落花流水,後者葬送了大洋半條命。

 

康有為在《大同書》裏,承認了“恩愛夫妻不到冬,舉案齊眉難持久”的現實,洞見了婚姻制度給人類帶來的感情傷害和人性摧殘,就有專門章節极力主張將來的人類社會廢除束縛人終身的婚姻家庭制度,實行家庭國家化,育兒公營化,養老公共化。

 

不同的是,斯巴達,太平天國,《大同書》裏的無婚姻無家庭制度,均由國家主導,政府推行,而當今西方社會流行的“搭伴租房”“臨時夫妻”“短暫家庭”“一夜情”“換妻”“約炮”“精子銀行”“約娃”“搭夥生娃”,則是由社會“前衛”人士自主自覺自願自發地實踐,雖然殊途,卻系同歸。

 

(全文玩)

 

軒轅伊尹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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