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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欠薪引發的血案(六)- [721] (2018-06-24 21:57:27) (0) (0)一宗欠薪引發的血案(六) 看來,只得打電話給艾省寫罰單的那位警察了。 於是打411查號臺,問到了艾爾伯塔省警察廳的號碼,通過這個號碼又問到了我被開罰單的那個小鎮警察局的號碼,說明原委之後,報上自己駕照號碼,被罰時間地點及所在卡車公司名稱。 加拿大警察局的工作人員很耐心,花了幾十分鐘,幫我查到了那張罰單,並找到開出該罰單的那名警員。但是我被告知,我不能直接打電話給該警員,只能留下我的姓名和電話,讓該警員給我打回來。 太順利了!當然高興,一切照辦。 數小時後,該警員給我回電了。我把我的遭遇簡單復述一遍,問他能不能把罰款單寄一份復印件給我。他說沒有問題,並出人意料地問我還要什麼幫助? 我囁嚅了幾秒,以近乎得寸進尺得隴望蜀般的忐忑問他:“記得你寫罰單時查了我的行車記錄(Logbook),敢問你保留有副本嗎?我現在追討工資都沒有任何證據。” 他說他查一下回答我。十幾分鐘後,我便听到他興高彩烈的回電。那天夜裏為了追我,他也犯困,迷迷糊糊之中復印了我所有行車記錄,遠遠超過了過往十四天的法律規定。“現在我把它們全部復制一套寄給你,一週之內你當收到。祝你好運。” 我千恩萬謝,他說不必言謝,像我這种故事他以前也听到過,他爸爸就是卡車司機,他雖身為警察,究竟也屬無產階級,雖然找了個給資本家當走狗的職業,但他的階級感情与階級立場与我一致。 收到這一大包材料後,於是到勞動部填表,提交訴求及證據,剩下的事情就是跟著程序按部就班一步一步向前走了。 為了讓大家了解加拿大勞動糾紛的處理程序,本人不厭繁瑣,姑將這件“官司”的流水帳記載於下: 一星期後,收到聯邦勞動部案件受理編號及主審官員姓名及連絡方式; 三星期後,主審官員向被訴方行文,要求對方在三個月內提交答辯及相關證据,我收到該文副本; 三個月到期,前老闆不予理會,主審官員未收到任何答覆,於是再次行文,再限三個月提交答辯,否則缺席判決,我又收到該文副本; 又三個月到期,該主審官員還是未收到對方答覆,於是缺席判決,並根據原告方提交的證據計算出所欠工資數額,外加4%假期工資,並向被訴方發出付款令(Payment Order),我收到該付款令副本; 該付款令期限為三個月,逾期不付,將加上利息,強制執行。三個月已過,對方仍不理會,於是發出第二份付款令,期限又是三個月,我又收到第二份付款令副本。 又是三個月過去,對方仍不理會,於是我收到主審官員來信,告知該案已轉執行部,進入強制執行程序,要我耐心等待。 我本來也沒抱多大希望能要到工資,而且也不等米下鍋,而是另找一份工作,忙得幾乎沒有時間跟蹤我的案子,每次收到的官方文書也只是匆匆粗略一閱,便塞進檔案袋。 記不清又過了幾個月,我收到執行部信函,告知他們執行失敗,因為對方已關閉了公司及公司銀行帳戶,他們的權限已經用盡,無權再采取進一步行動。隨信他們給我寄來了一份法庭申請令,申請法院輔助執行,並告知我可憑此文件向聯邦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令(Writ of Execution)。 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其實心裏早有準備。所有逃避債務的人,不都利用曠日持久的法律程序轉移資產,隱藏帳戶嗎?不過到了這時候,我對加拿大法律的興趣遠遠超過了要回那幾千塊錢加幣的興趣,所以我決心向賴昌星同志學習,將法律程序進行到底。 我給自己提出了一句口號:只要有一分希望成為加拿大的秋菊,就絕不做加拿大的竇娥。 於是拿著勞動部的全部載決書,支付令及執行申請,乘天車到位於downtown的聯邦法院。 提交完所有材料,支付了30元文件費,法院工作人員熟練地為我制作了一份貼有聯幫法院印章的執行令(writ)。由於公司終止,銀行帳戶關閉,法院執行令的執行對象由公司財產轉移到了老板的個人財產及其名下的一切其它公司財產。 隨聯邦法院執行令,工作人員又給了我一份名單,上面羅列著法院管轄範圍內所有執行公司(Sheriff)的地址,電話,法人代表姓名。 至此,我才明白,原來,加拿大的法院是只管審判而不管執行的:法院的判決,尤其是對於經濟糾紛的判決,均由訴訟的勝利方自由選擇並委託社會上類似於律師事務所的企業性質的法律服務機構(Sherrif)有償執行。這些機構,一旦有了當事人的委託書和法院執行令,便對被執行方及其關係人有了類似司法警察的權威和身份。而他們的報酬,則分兩种情況:若執行成功,則由被執行人支付;若執行失敗,則由執行申請人承擔其費用。 於是我按照這些名單,選了一家离我住所最近,公共交通又最方便,位於新西敏天車站附近的一家執行公司。 簽委託書,遞交所有文件及法庭執行令後,該公司要求我先支付近2萬元的查案費。他們解釋說,這筆費用是調查對方財產狀況的基本開銷,如果執行成功,該費用及利息將悉數退還給我,如果執行失敗,則以該費用彌補他們的成本。 我問成功和失敗是什麼意思,他們解釋道:只要能查到對方及其家人名下有財產,執行就能成功;如果對方名下確實一無所有,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則巧婦當然難為無米之炊了。 他們對我說,你可以回去慎重地想一想,畢竟,你的執行標的是5千多元,但執行風險是2萬元,這場仗到底打還是不打? 我問調查難度大嗎?他們說他們有他們的手段,這是商業機密,不會告訴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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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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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2018-06-24 22: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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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姿势啊。以前我根本不懂sheriff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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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2018-06-25 16: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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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好文 与我心有戚戚焉 尤其是对法律和资本主义的认识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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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2018-06-25 21: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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