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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反恐之外 遏双重身分移民持免签护照返加

Fri Feb 05 2016 09:58:48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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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3月)15日起生效的加拿大入境eTA新规例,除了有助防止恐怖分子进入加拿大外,还有另两个作用,其一是防止枫叶卡持有人于期满后不续领枫叶卡,改持免签证护照入境;第二是杜绝移民瞒骗居加时间。但新措施并不能完全堵塞漏洞,最少有两个方法仍可攒空子。

  目前来自免签证国家或地区的移民,包括香港人在内,他们抵加报到后,领了枫叶卡,再回香港,当他再入境时,他就有两重身分,一个是免签证护照持有人,另一是持枫叶卡的永久居民,当他入境时没有携带枫叶卡的话,就可以用香港特区护照入境,将身分变为游客,由于其所在地有免签入境资格,虽然移民官可对照出他具移民身分,但当事人若果没有携带枫叶卡在身,移民局一般不会拒绝他入境。

  这个好处是,除了移民官没法知道他的枫叶卡是否过期外,即使未过期,枫叶卡也就没了出入境纪录,对将来入籍有方便。

  实施eTA后,由于要在登机返加前在电脑办好手续,移民部有充裕时间对照申请人是否枫叶卡持有人、枫叶卡是否已过期,从而决定是否批准他持eTA入境抑或要他改持枫叶卡始准入境,再不能蒙混过关,因为没有eTA或有效枫叶卡,航空公司有权拒绝他登机。

  移民部的网站上说得清楚,当申请人递交资料后,若移民部觉得有问题,会在三天内要求你补充资料,而没有eTA或有效枫叶卡的,航空公司会不让你登机。

  枫叶卡出入法例存灰色地带

  移民顾问吴冰指出,其实联邦政府当年推出枫叶卡时,早已要求加拿大永久居民以枫叶卡出入本国国境,只是法例尚存灰色地带,一些持有免签证国家护照的永久居民,即使没有枫叶卡,仍可畅通无阻,于是便被部分永久居民利用法律漏洞。

  她指出,拥有永久居民身分但仍用其他护照出入加拿大国境的移民大致分2类:一是本身是符合永久居民身分(即5年内住满2年)的移民,只是他们嫌定期换领枫叶卡麻烦,且要支付手续费,既然使用其他护照亦可出入境,便没有定期换领。

  另一种则是离开加国时间太长,早已不符合永久居民身分的移民。他们的枫叶卡过期,但仍使用其他护照,以游客身分入境,目的是要「保留」移民资格,待他日退休,再回到加拿大定居时,他们才根据法例要求,于5年内在加拿大居住满2年,才尝试续领枫叶卡。

  吴解释,因为移民续领枫叶卡时,只要在提出申请前5年,在加拿大住了足够年数,便有可能成功续领。申请人往往期望只要呈交足够证据如税单,证明他们过去5年符合逗留条件,便不会计较他们过去的动向。

  早在2000年初,有大批港人回流香港工作,但仍保留着过期枫叶卡,便是希望他日退休,仍有机会返回加国居住。

  吴冰相信,移民部于下月中双管齐下推出加拿大免签证国家人士到本国旅游须申请eTA(电子旅行证件),以及本国永久居民须返回加拿大时,必须出示枫叶卡,便是要堵绝有关漏洞。

  吴冰说:「(新例生效前)枫叶卡过期的移民只要持其他国家的护照,便可以用旅客身分出入加境,移民部根本无法掌握持枫叶卡的永久居民的去向。」

  但另一名移民顾问黄国为则认为,联邦移民部此举,是要配合全球反恐,可准确掌握所有进入加拿大境的人士身分。进入加境者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或文件才获准登机,是将有关责任转移至航空公司上。

  不过,他亦认同,新例的确增加了一些未持有有效枫叶卡的移民暴露其身分的风险。

  新例实施后,早已身在海外而无法取得有效枫叶卡的移民,便要向驻海外的加拿大领事馆申请永久居民旅游证件,届时领馆便可确认申请者是否合资格保留永久居民身分。

  若申请人在严重违反永久居民的逗留条件,如有3至5年,甚至更长时间,未有留加,便会被取消资格。由于这些人的妻儿或亲人留在加拿大,他们要返加省亲,便要先取消移民资格,以游客身分到加国。

  未持有效枫叶卡 仍可获电子旅游证件

  但黄相信,未持有效枫叶卡的移民,只要在过去一年,曾经返回加国至少一次,仍可能取得电子旅游证件,返回加国。但要是这些人未符合永久居民的逗留条件,获准进入加境,便要珍惜机会,确保自己逗留加境的时间符合要求,才再次离境。

  他说,即使联邦移民部以永久居民未符合逗留条件而被取消资格,通常都有上诉机会。

  吴则估计,新例实施前后,有不少人会续领枫叶卡,但事前他们先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至于刚抵埠加拿大而暂时又未取得枫叶卡的永久居民,若必须离境,根据一些移民安居服务机构的网站建议,永久居民在抵达目的地后,应到附近的加拿大领馆申请永久居民旅游文件。

  先进美国开车入加持有另一免签护照

  移民顾问相信,新例推行后,仍有漏洞令一些未持有有效枫叶卡的永久居民得以进入加国,例如取道美国,又或以另一本免加国签证的护照入境。

  黄国为指出,电子旅行证(简称eTA)与入境客的护照连结。要是入境客为加国永久居民,他(她)移民加国时是使用A护照,联邦移民局确可凭该护照号码得知入境者是否为加国永久居民,但若入境客同时持有另一国家免加国签证的B护照,他(她)又以该护照入境,移民部则未必能查出。

  此外,下月15日实施永久居民必须持枫叶卡进入加境的新例,只适用于经海、陆、空的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加境者,使用私人交通工具如私家车则除外。换言之,若无有效枫叶卡的永久居民,或可先前往美国,再驾驶私家车经陆路进入加拿大,但入境者则须持其他有效证件。

  吴冰认为,理论上,以上的方法「可行」,不过目前以这种方法入境加拿大的人士有限,但她不排除,当此法成为趋势后,联邦政府又会设法加以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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