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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公寓物业规定不合理,遭罚款后该如何讨公道?!- [4073] (2014-11-17 01:57) (0) (0)各位,小弟在此求助,发长贴一封,诚心求教!下为来龙去脉: 13年初,我女朋友搬家租了Burnaby市Brentwood地区一处公寓,女友缺乏安全感,所以我们每天都会见面(晚七点-十二点),我的车子当然也就每天停在她家访客停车场。搬进去前,女友向房东要了一份影音的物业规章以便知道小区规定。当时停车的条例是只要在访客车位不连续停车超过2天就可以,所以一直没有问题。 14年初,几位白大妈组成的业主委员会通过决议宣告访客停车场规则变更,一周内不能停超过3天,否则会有200的罚款。之后物业公司发信通知,我们收到信后见收信人是“resident”而当时房东并没有上报房子已被租出,所以我们没有拆信,而将其转交房东,房东也没有告诉我们任何相关信息。此时,我们一直都还以为访客停车场规则还是以前那样。 14年4月左右,我车停在我女朋友家访客车位后车上收到警告纸条,大意说我在访客车位停车超过时限。我想可能是由于之前有几天我来找女友时间较早(早10点左右)于是第二天,我没有开车过去,选择走路。第三天起照常每晚在特定时间到访女友家。 14年4月下旬,女友接到房东电话,说停车场规则有变化但未具体指明。房东称收到物业公司来信要罚款,除非写解释信向白大妈业主委员会解释情况。当时女友告诉房东称以后注意,房东也很大度说这次事件由她摆平,叫我们以后注意停车时间,小心在此被罚款。自此之后,我每天去女友家都是晚去早走,尽量减少在她家停车的时间。有一段时间我每天往返她家步行走6KM而不开车,为的就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14年8月,当时天气热加上学校期末课务繁重,我恢复开车去女友家的“惯例”,但依旧秉持“多走少停”原则。8月底,房东再次致电我女友,称我停车出现问题,白大妈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再次向房东发出罚款信,要求解释为什么停车违反条例。我们向房东要得罚款信原件,是时,我们才知道原来关于停车的条规已经更改。我们征得房东同意后决定自行向物业公司发信解释原因。我女友当日即发出Email解释来龙去脉,物业公司经理回复称他已将我们的Email转发给白大妈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拒绝接受解释,执意罚款,原因是几个月前第一次发出罚款信后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回复或解释(前面讲了,第一次的罚款信房东说帮我们搞定),而她们已经足够宽容没有就第一次的违规信而发出罚款。 自那之后,我女朋友又连续发了几次Email希望免除罚款,但白大妈业主委员会一直拒绝。我发出去的Email根本物业公司连转发或回复都懒得做。无奈下,我们只得求助房东。房东称她当时忘记发解释信了,有她的责任,所以她愿意再帮我们一次,但要求我们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问题。我们当时即向房东索要了最新版本的停车规定并保证以后不会再有类似事件发生。 两天后,房东给我女朋友致电,称她尽力了但这笔罚款没法被抹掉,要求我们全额交出这200的罚金。女友电话中表示事情从前到后都是因为我们不知道最新的规则而导致,所以罚款应当由房东全额付。房东听后电话中即与我女友起了争执,大声吼叫并称要赶我女友搬出去。女友愤而挂掉电话,约房东周末见面结算清楚后搬家。 周末时,房东与女友见面,我也在场。房东进门后先道歉称当日是她不该大吼大叫,随即问女友是否还要搬家。女友见房东态度转好,心里也就舒服了,告诉房东不会搬。房东称时间也有她的责任,她愿意分担一半的罚金,问我们可以不可以,当时为了女友能继续住下去,我也就答应了。 事情的结果,就是我与房东每人100分担这笔罚金。 但是,越想我越觉得不对劲,这白大妈业主委员会出的规矩根本不合理啊。访客停车场的新规则是:任何车辆不能够在一周时间内停在访客停车场内超过3天。这个规则本意是为了防止某些拥有超过一辆车的人不买车位而把车停在访客停车场,针对的人不是我这种每天来每天走的人啊!但是,我却成了如此奇葩规则的受害者,还为此交了张罚单。 我认为,这规则不合理,这罚单也是莫名其妙。我知道VS有诸多大神,所以特来请教:我如何才能够让白大妈业主委员会吐回来我和我女友房东交的这200块?我又该如何据理力争?这条停车规则又是否触犯法律呢? 长贴一封,诚心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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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可以給你一個令你滿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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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2014-11-17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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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写了这么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租房的事,也给了我们思考的空间。 佩服楼主是个好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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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2014-11-1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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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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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 (2014-11-20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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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别人的地方就要遵守别人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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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2014-11-24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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