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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移民加拿大 回国多年丢身份 法官特批重给身份,欢迎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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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加拿大充满了人道主义的光辉,尤其是有关于移民方面,近日这一方面又得到了体现。

 

一位从中国大陆移民到加拿大的男子罗先生(Chen Luo),因父亲患癌回国照顾时,居留期不足永久居民身份被褫夺。而之后经上诉,仲裁官看到罗先生与其住在萨省的母亲一系列生活细节后,恢复了他永久居民的身份!

 

据了解,罗先生在3岁时,父母便离异。因为选择与母亲一起生活,他于2012年在他21岁时与母亲一起移民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

 

在加拿大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后,罗先生在加拿大生活居住了6年。2018年他回国探望父亲时,发现父亲已经罹患肺癌。虽然父母离婚了多年,但是罗先生对于双亲的感情和孝道仍在。

 

于是从这之后的两年,他在中国找到了一份工作,并留下陪伴照顾父亲。无论是去医院做手术、住院或术后治疗、定期复诊等,他都陪着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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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当罗先生申请旅游文件想要再次返加时,才发现自己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不符合移民部要求,就这样被褫夺永久居民身份。

 

于是罗先生向移民上诉部(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IAD)发起申诉。

 

根据CanLII上的法庭文件显示,罗先生表示自己是家中独子,与母亲移民加拿大后的6年,他的生活及工作重心都在加拿大,只是每年返回中国定期探望自己的父亲。

 

罗先生本以为自己已经在加拿大生活了6年,而且至少更新了一次枫叶卡,永久居民的身份是可以保住的,但他忽略了一点:永居身份的保留是建立在计算实际居住时间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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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2015年10月起至2018年返回中国为止,他只在加拿大居住了519天,比移民部要求的时间少了219天,起初仲裁官不觉得他的申诉理由可以接受。

 

但是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官发现罗先生虽身在中国,但有十分明显的在加拿大继续永久居住的意向,例如:其母亲会打理他的私人物品,会打扫他所住的公寓,帮他卖掉旧车买新车;罗先生还准备回加拿大后,和母亲一起购置新的地产。

 

以上种种证据都表明,母子二人强烈的留在萨省并一起居住下去的意愿和打算。

 

罗先生强调,自己对母亲的感情同样深厚,只是因为父亲生病无法让父亲远在异国独自对抗绝症,他认为自己有责任和孝道照顾父亲,并且由于疫情影响导致他没能及时返回加拿大旅行永居者的居住义务。

 

仲裁官通过观察视频等细节审理,看到罗先生和他母亲的一些表现后,被其孝心所感动,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判他可保持永久居民身份,并随时可以返回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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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
发布者: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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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年前
只能说明输赢要看法官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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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炸鸡加热之后 - 可以改变法官的判决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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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8899   2年前
一个有良心和正义的法官,其实现在移民的地位还不如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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