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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女子想用亡夫精子生娃,法官:你老公没同意就不行

Fri Dec 13 2019 11:03:39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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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BC省女子很崩溃,原因竟是法官不允许她保留已故丈夫的一部分“财产”......

"这名BC省女子的丈夫D.T.由于意外事故不幸身亡,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在及其绝望的情绪下,她向法官请求,希望可以取走丈夫的精子,因为她和丈夫才刚为人父母,想要再给女儿生个弟弟或妹妹。

但是给予他人另外一人的精子或卵子权利的法律含义尚不清楚,所以自2018年10月以来,D.T.的精子一直处于冷冻状态。

本周,BC省最高法院法官David Masuhara做出了一项他似乎不愿做出的裁决:驳回D.T.妻子的请求,终止移走和储存T先生精子的命令。

但在给出裁决的同时,Masuhara表示,将给T先生的妻子30天时间上诉,在这期间不会摧毁T先生的精子。但T先生的妻子称,该法律裁决忽略了他的具体情况:她的丈夫本想将精子留给她,但却在没有以书面形式表达意愿的情况下意外去世了。

如果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她声称自己应该对已故丈夫的精子拥有财产权。

"在长达12页的判决书中,Masuhara写道:“与T先生关系密切的人提供的证据表明,T先生在为人父母的过程中体验到了巨大的快乐,他希望有更多的孩子,让孩子有兄弟姐妹。”

Masuhara还表示,这对夫妇中的任何一人都没有考虑过,如果意外死亡,他们的精子或卵子该如何处理。而《辅助人类生殖法》规定:“在捐赠人死亡后,除非捐赠人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人不得从其体内移除用于生殖的精子或卵子。” Masuhara说,他认为立法者不可能在没有考虑到死亡对大多数“正处于想要孩子”的夫妇来说是意料之外的情况下,就制定这样的法律。

"法官将此案件与另一案例作比较,由于D.T.从来没有说清楚自己的愿望,法院只能如此判决。在另一案件中,BC省的一名男子没有对死后使用自己的精子给出书面同意,但却把自己的愿望清楚地传达给了一名社会工作者、一名护士和他的妻子。男子在死前同意捐献和储存他的精子,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他的妻子成功地说服她应该获得该精子。

Masuhara总结说:“在目前的立法情况下,政策制定者要求,如果一个人希望允许他/她死后移走其精子或卵子,那么这个人必须将其知情同意以书面形式正式表达出来。”

广大网友听说了这个事表示不太理解,有人说:“虽然我表示同情这位妻子,但是从死去的人身上取走精子就为了生育,这听起来有点令人毛骨悚然啊!”

"但也有网友称,死者的妻子应该继续上诉,因为法院也太无情了:“如果丈夫处于昏迷状态,妻子则必须为他做生死抉择。丈夫死后妻子可以捐献他的身体器官进行移植。但出于某种原因,妻子需要丈夫的许可才能使用他的精子?这位妻子应该上诉,因为法官作出了错误的裁决。”

"虽然想想这个事儿,从逝者身体里取走精子听上去有点不可思议,但是这也算是一种生命的继承吧!最后,还是希望该女子能上诉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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