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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特首曾荫权公职行为失当罪名成立

Sat Feb 18 2017 12:14:29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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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八女一男陪审团经过两日一夜的商议后,未能就首次引用的《防止贿赂条例》第四条达成大比数裁决,仅裁定曾荫权一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即在雄涛广播提出三项申请而召开的行政会议上,没有向行会披露或申报、隐瞒个人与雄涛大股东黄楚标正就深圳东海花园大宅租务进行商讨,另一项针对提名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授勋的行为失当则裁定罪名不成立。主审法官陈庆伟批准曾荫权继续准以现金十万元保释外出,至下周一下午进行求情。据悉,律政司将会正式向法庭申请就该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重审。而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最高的刑罚为入狱七年。

  七十二岁的前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昨在犯人栏内,闻听陪审员以八比一裁定其中一项行为失当罪成后,脸红耳赤,望向公众席上的妻子及弟妹,其三弟荫煊不禁落泪,二弟荫培低头,曾太鲍笑薇则没有与丈夫对视,一直望向主审法官陈庆伟。当陈官批准曾荫权继续以现金十万元担保外出,曾荫权步出犯人栏一刻时,其家人及保护要人组G4一拥而上。据悉,律政司将会正式向法庭申请,就该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重审。而陪同曾荫权到庭听审的亲人,均对他的定罪感到难过。

  九名陪审员昨于傍晚六时许知会陈官,表示未能以大比数就首项的贪污罪名作出裁决,并就首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的定罪条件提出疑问。陈官指定罪须肯定接受利益是与雄涛广播三项牌照申请有直接因果关系。

  陪审团无法大比数裁决贪罪

  但陪审员经过九十分钟进一步的讨论后,表明仍未达成大比数的裁决,故陈官决定只听取陪审团就其余两项的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裁定,并就收受利益罪名而解散该陪审团。

  本案起源于2012年2月下旬有传媒报道曾荫权乘私人飞机及游艇,曾荫权事后接受电台及电视台的访问,“自爆”自己租住深圳东海花园大宅一事,结果再被传媒揭发曾氏夫妇所租住的深圳大宅的业主,原来是雄涛广播大股东黄楚标名下的东海集团所持有的。而曾荫权在任特首期间,于2010年至2012年身为行会主席,却在雄涛提出AM牌照、数码广播牌照以及申请不合乎资格的李国章出任雄涛(后改名为数码广播)的主席及董事时,未有向行会披露本身正商议租住黄公司名下持有的深圳大宅。

  曾被指不可能不知申报要求

  控方指曾荫权于案发时担任行会主席,参与四十四次的行会会议中,先后共有六十九次向行会申报利益,当中涉及一些细微的事项,控方质疑曾荫权在政府工作四十五年,加上曾荫权在电台节目“政好星期天”中承认本身一向公私分明,按规矩办事,不可能不知道应该要作出申报。曾荫权解释因租屋是于退休后,且当时尚未正式签署租约。

  但控方亦质疑曾荫权夫妇为何早在租约签署前二十个月,就支付了八十万元人民币租金给东海集团,认为该份租约是“故意制造出来”,亦都因为在惊慌情况下订立租约,所以租约上的八十万人民币的租金,在阿拉伯数字上却出现多了一个零。

  至于何周礼在庭上供称在过去多年来,先后获得六十多个国际奖项,又为青年协会大楼作设计,得到青协高层王䓪鸣的赞扬,而他从不知道曾荫权曾建议他授勋。事实上他是经过郑经翰介绍,而为东海花园进行重建装修,他需要定时向东海集团汇报,亦从东海处收得三十五万元为大宅装修的费用。

  李国宝重申与曾仍是好友

  在曾荫权参选行政长官时大力撑场、与曾荫权友好的东亚银行主席兼行政总裁李国宝,昨午现身东亚银行业绩记者会。他对于卷入曾荫权涉贪案中,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不满廉署“拉埋我落水”,自言无辜及“好upset(难过)”。他重申与曾荫权当然仍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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