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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赴美产子孕妇集体“大逃亡”背后的故事

Mon Apr 27 2015 15:00:17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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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美国严打月子中心事件愈演愈烈,作为美国的好兄弟,加拿大政府是否会照此跟进?加国月子中心的老板们或许得好好思考了。
 
近日,在美国南加州月子中心案中被法庭要求留美作证的中国产妇和家属连续发生弃保逃跑事件,其中一名中国产妇在洛杉矶国际机场试图搭乘国内航班回国时,被联邦警员逮捕。

这场戏剧化的突发事件让此次月子中心扫荡案的进展变得更加前途未卜。中国孕妇的不辞而别,让王婧和刘龙珠等辩护律师处境十分尴尬,同时也搞得美国检察官和法官“灰头土脸”。

针对其中细节,孕妇辩护律师刘龙珠认为,从本质上讲,双方并不是对立面,并且还有互相帮助的空间,只是事件处理的手法太粗糙,造成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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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孕妇吴莹15日在洛杉矶国际机场登机时被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逮捕。

不辞而别

4月17日下午,试图登机返回北京而被捕的中国产妇吴莹带着手铐脚镣出现在圣塔安纳联邦法院法庭内。

庭上的吴莹看上去近30岁,披肩长发,身穿深色带帽休闲服及紧身休闲裤,除了手铐脚镣外,看不出她是一个失去自由的人。

当天,法官麦克考米克(Douglas F. McCormick)并未给吴莹设定具体罪名,仅表示她违反了保 释条款中的居住地条款与联络条款,并非逃逸。法官还在庭上特别询问辩方律师,吴莹刚刚出生的儿子及其丈夫是否仍在美国,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

今年3月,美国联邦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南加州的数家月子中心。原因是这些月子中心可能涉及洗钱,偷逃税款,协助他人骗取入境许可等罪名。

尽管尚未实施逮捕,但美国政府将会限制所涉及的中国孕妇离境,要求她们留美作证。

然而,让美方始料未及的是,中国产妇和家属连续发生弃保逃跑事件。据统计,目前已有11名产妇及家属私自离开美国。

不过,作为此案证人的之一的吴莹却没有这么幸运,当她15日在洛杉矶国际机场登机时被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逮捕。

取保候审的孕产妇和家人不辞而别突然集体逃回中国,让王婧和刘龙珠等辩护律师处境十分尴尬。

刘龙珠表示,圣伯纳迪诺县库卡蒙伽(Cucamonga)市“美国幸福宝贝”月子中心的多个孕产妇家庭不辞而别,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刘龙珠,说他们已经回到中国。

刘龙珠分析,孕产妇及其家人的不辞而别可能是因为:1、他们对法官出尔反尔的言行表示不信任,开始说约谈完就可以回国,后又说要延期半年,现在又说保释金要增加到20万以上;2、孕产妇对美国的司法制度没有信心;3、保释金的突然增加也是把他们吓跑的原因之一。

华裔刑事律师邓洪表示,早就听说这些中国产妇有急事要回国,可起诉月子中心的案件一拖再拖,这些证人也只好无奈地等待下去。邓洪表示,这些产妇目前的处境是可以理解的,但她们不可违抗法官的命令。

邓洪说,法官的命令可能以两种形式出现,一是法官当庭宣布哪些人不可离境,或者法官可向当事人士发出传票,当事人收到了法官的命令后若希望表达不同看法时,她们须通过律师向法官反映情况,但违背法官的命令是违法行为。邓洪指出,一旦违反了法官的命令,轻则可被收押,重则会被检察官以刑事罪名起诉。

微信煽动

中国孕产妇集体逃离美国的事件引起联邦法院的高度重视,法官布瑞托(David T. Britow)16日紧急开庭,召集剩余的孕产妇和他们的辩护律师以及检察官商量应急措施,以便做到及不要用出逃孕产妇的违法行为来惩罚留下的孕产妇“证人”,又能确保剩下的10名孕产妇不再逃离,从而影响整个月子中心案件的审理。

检察官佩尔(Pell)首先承认自己工作上的疏失,没能防患于未然,因为5000元的保证金而过分相信这些“证人”,没有在洛杉矶机场把她们列入移民海关执法局电脑系统的拦截名单。

为此,他建议法官亡羊补牢,采取以下措施,以免集体出逃事件继续发酵。这些措施包括:1、立刻收回所有孕产妇及家属的护照;2、给这些人带上GPS脚环,居家监视;3、干脆把剩下的10名“证人”全部羁押。

一名联邦执法人员在法庭上表示,集体出逃事件发生后,他们已经采取了亡羊补牢的措施,把剩下的月子中心的所有孕产妇名单全部输入到美国各个机场的电脑系统,由移民海关执法局的官员负责拦截可能发生的继续出逃事件。

检察官针对公派律师的“证人”一个没走,而私人律师的客人全部走光这一点,对公派律师提出了表扬,以此向法官暗示孕产妇集体出逃可能和刘龙珠、王婧两位华裔私人律师有关,指出这21名孕产妇通过微信建立了一个群,有人在群里鼓动孕产妇三十六计走为上,凭借手中的护照随时回国,而刘、王两位律师也在其中。

但在法官的追问面前,检察官又拿不出二人为孕妇“支招”的证据。

此外,法官对检察官的限制留美孕妇活动的建议也不买账,认为佩尔与其表扬公派律师,不如表扬留下来没走的孕产妇“证人”,而表扬她们的方法绝对不是抓起来或戴GPS脚环、居所监控这种惩罚办法。他强调“我们不能用违法者的错误惩罚守法者的配合。”

但布瑞托接受了用护照换取I-94表格的建议,说这样即可收回孕产妇及家人的护照,预防集体出逃的连锁效应,又可避免没有护照给这些“证人”生活上带来的不便。

鉴于吴莹曾试图离美,检察官17日在庭上建议法官将吴莹监禁起来。但法官回应,他非常不情愿现在将吴莹拘押起来。法官指出,月子中心案取证时间已超过35天,检方应知道会出现证人离美的风险,“是何故导致的这一问题?”而后,法官拒绝了检方提出拘押中国吴莹的提议。

法官要求吴莹获释后,除出庭、看医生,以及接受法律咨询外,只能在住处行动,外出行动范围不得超出加州中区联邦法院管辖区域。另外,吴莹须佩戴电子监控器,略有违反上述规定,她将遭到监禁。

不过,没有证据表明中国孕妇的私人律师参与了这次逃跑计划,但是法官麦克考米克依然决定用公辩律师维尔伯恩(Edward Welbourn)取代吴莹原有的华裔代理律师梁志毅。

法官的理由是,梁志毅不再适合代理她了。梁志毅的另一名李姓中国产妇客人也被法官指定由维尔伯恩代理。

回美有条件

事件的发生,无论是对律师还是对检察官或是法官来说都有些令人“灰头土脸”。

刘龙珠透露,有一名产妇在逃回中国后用电子邮件向联邦法官转达她愿意配合检察官回美出庭作证的意愿,但同时提出了3个条件:1、回美后不能对她们给予惩罚;2、要法院给出确切的回美时间,不能无限期拖延;3、要退回5000元保证金。

法官布瑞托认为这些孕产妇向政府谈条件本身就是对美国司法的冒犯,但即便如此,他还是希望检察官能够通过辩护律师和这些“证人”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回美条件,但有个底线不能商量,那就是这些孕产妇违法在先,所以回美后肯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至于怎样惩罚,则由检辩双方商量决定,比如30天监禁,如果这些“证人”觉得30天狱中的“体验生活”可以交换将来借公民儿女之光合法移民的话,就可以回美作证。

对此刘龙珠分析称,事实上,一方面美国政府需要他们回来作证,而另一方面证人不希望回到美国后就被逮捕,从本质上讲,双方并不是对立面,并且还有互相帮助的空间。只是事件处理的手法太粗糙,造成混乱。

提议视频作证

此外,在16日河滨县联邦地区法院紧急开庭过程中,法官在言语中透露该案件最快也要到9月才能审理结束。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些原以为约谈后就可马上回国的孕产妇为什么会失去耐心,不辞而别了。

上海澎湃新闻网报道,如果证人没有逃回中国,刘龙珠表示,正常的做法是上诉到联邦上诉庭举行紧急听证会,并要求联邦上诉庭推翻联邦法庭的决定。而联邦上诉庭方面,不管是否同意,都会给出十分详细的书面文件,“至少一两百页”,而这些都会作为法庭文件的一部分,在法律上有个延续性。

“但是证人现在看到的东西都不是好的东西,所以他们对司法没有信心,可能是他们逃回国的动力。他们觉得司法和行政没有完全分开,检察官和法官都是站在一起的。”刘龙珠表示,“事情一折腾,这些妈妈们对律师有信心,但是对美国司法制度没有信心。此前法官明确表态,她们一个星期内就能回国,结果后来没有走成,她们觉得这个法官言而无信。检察官也言而无信,和之前说好的不一样。”此前,刘龙珠的6位客人中有2名证人已经获得了法官批准,回到了中国。

刘龙珠还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说,联邦检察官没有权利让他们逗留这么久。这个案件不涉及美国国家安全问题,而说到底是有关钱的问题,一些人可能涉嫌欺诈政府、骗取医保等等。到9月时,扣留时间都超过了180天。“从法律上来讲,让他们滞留这么久没有道理。”

17日,刘龙珠已向检察官提出建议,希望证人可以在国内通过视频或是其他方式作证。他表示,如果证人返美作证,不对证人追究、不让他们坐牢,涉及到的是美国政府的尊严以及面子问题,但是要让他们坐牢的话,证人必然不会返美。因而让他们在中国通过视频作证,这样作证的目的达到了,他们也不担心被抓了。这是和政府合作的表现,以后是不是要刑事检控他们,还是撤销,可以再决定。对此,联邦检察官也表示这个建议十分有建设性,并将会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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