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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改革税制 仅针对年收入15万以上人群

Tue Sep 19 2017 14:57:24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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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财政部长莫奈(Bill Morneau)联同多位名经济学家,研究改革全国税务制度,藉以防止高收入者利用精密会计方法逃过缴付巨额的税款,其中最常见是通过成立私人公司合法避税。
自雇公司15年增两倍
有别于个人入息税,小企业及私营公司的联邦及省税率合共只有约15%。而全国的私营公司数量近10多年来不断上升。根据财政部资料显示,私人公司由2001年的120万家,增至2014年的180万家,其中自雇专业人士开设的私人公司,在过去15年更增加两倍。
漏洞一:收入分拆
税务专家指出,目前税制的其中一大漏洞是容许收入分拆问题。根据现行法例,就是家人在公司没有任何实质工作,私营有限公司的东主也可以把收入分散给配偶及18至24岁的子女。如果配偶和子女本身没有其他收入,他们更可以继续以低税率报税。
举例来说,史密斯(Smith)及钟斯(Jones)两个家庭,均是一对夫妇及育有两个25岁以下的子女。史密斯是自雇人士,并无开设有限公司,而钟斯则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
史密斯和钟斯某年均赚取了20万元。扣除个人入息税及退休金供款后,史密斯净收入为12.56万元。相对地,钟斯利用有关分散收入方法后,钟斯家庭稳赚16.4万元,即比史密斯多3.84万元。
财政部估计,这问题令到联邦库房每年少收约2.5亿元。联邦自由党政府正考虑修例,经营者必须透过 “合理测试”,以证明其家庭成员实质参与业务。
漏洞二:“被动收入”
另一个主要税制漏洞是盈利处理方式。不少私人公司把每年赚取的盈利,投资在互惠基金及房地产,而非机械和仪器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项目。只要有关资金仍然属于资本部分,该公司便可以缴付较低的公司税率。
以安省两个室内设计师为例,其中一人为自雇,另一人则成立私人公司,两人收入同是25万元,生活开支也同是10万元,并且把扣税后余款拨作退休金储蓄。自雇者扣税后的退休金储蓄为6.7万元,而成立私人公司者则把 “被动收入”(passive income)以公司名义再投资,最终可以用作退休金储蓄的金额则有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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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邦财政部的资料显示,2015年,全国有限公司的被动投资总额达270亿元。政府正在研究的其中一个应对措施是提高公司税,然后为再直接投资公司营运的经营者提供退款。
漏洞三:利润转移
加拿大税制中的第三类主要漏洞是利润转移。以缅省一家大型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某年收益有65万元,公司东主年薪25万元,如果要从公司额外提取30万元,以年薪55万元计算,他须要缴付约13.7万元个人入息税。但如果以股份形式透过其他多家相关公司转移,该东主最终仅须缴付约7.6万元税款。联邦政府正考虑立法,禁止上述利润转移活动。
总理杜鲁多(Justin Trudeau)过去表明,税制改革是针对年入15万元以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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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

     a 也應該和美國一樣,只要是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都应全球征税 - 這才公平 [341] (2017-09-19 21:38:43)
          b 加拿大是全球征税的呀 - 所以香港人回流了 [380] (2017-09-19 22:09:42)
     a 开公司的初始投资,风险,创造就业,全年无休,高精神压力怎么不说? - 加国经济前景堪忧 [231] (2017-09-23 10: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