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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捡就归谁,谁丢谁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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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课讲到property law,老师为了加深理解,举了个例子。如果下课的时候你把手机留在了桌子上,等到回来时发现另一个同学手里拿着你的手机在手里并声称是他自己的(不一定是说他解得开你的密码)。那么你该怎么办?

要回来?人家可以说这是 “我自己的手机”。那你让他解锁查看里面的内容?当然是NO。最后讨论了半天,大家都没有什么好办法。而且,即便叫来警察的话也没有权利让他交出来。因为这就好像是说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内衣是自己买的而不是偷的?快脱下来!”一样。

但就这件事,正常的司法程序是什么呢?就是去法院上诉,告人家(仅仅为了一个手机可能有点不值哈哈,不过这是举例子)。到了法院呢,你拿出证据,比如你的发票之类的,这时法官可能就会要求他拿出手机,查看里面的内容,比如照片,通讯录什么的的。

而到了那时候,人家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抹掉里面所有的信息,把整个手机变成 “自己的”。所以老师也说了这是一个“bad example”。而还有一个更坏的,就是——钱。比方说你走在路上掉了100块钱,被随后跟上的人捡了起来,那么其实在法律上来讲,如果是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这钱你是要不回来的。

于是他给我们讲了一句他从小经常说的一句谚语“Finders,keepers,losers,weepers”。主要就是说“谁捡就归谁,谁丢谁倒霉”。他曾经认为这话只是小孩子们胡闹时候常用的,但是知道他上了大学,学到了今天他讲给我们的“property law”。才知道,这话原来是存在很强的“法律依据”的。

这就让我想起我老板给我讲的一件他遇到过的事。大概在两年前(那时我还不认识他)。他和他的儿子给人搬家,住西温,有钱人。搬过之后也挺满意,给了小费。一般来讲,他的服务的回头率很高,本以为这次以后就又多了一个回头客。

哪成想等他回家以后客人一个电话打来说丢了一副墨镜和一个金戒指。要来算账,我老板为人正直,脾气也十分火爆,所以那客人除了一顿臭骂之外,一无所获。

过了一周后,她再次打来电话说已经找到这两件东西,还说什么以后搬家还要找他来。但这不足以平息一个无辜劳动者的怒火。他说: “如果你这两件东西找不到的话,那是不是我就要一辈子背这个黑锅呢?所以你以后搬家也不要再来找我,我也不想再见到你”

首先来讲,就这件事,那个客人已经再没有什么好办法来证明这两件东西属于她的。其次,凡事要讲证据,这不但是人知情达理的象征,也更是拥有知识文化的表现。况且,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心里没鬼的我们,根本就无需为这些事担惊受怕。

但是不管怎么说,人与人之间总会存在摩擦,误会,而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很多人们没法去正确对待。虽然我相信那个客人也是无意冒犯。但这至少让我学会了,很多事情一切尽在不言中,出现了问题多找原因,少强调客观因素,不要一味的猜疑,斤斤计较。坏了心情,伤了人心,同时自己也少了一个朋友,甚至多了一个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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